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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污险入法 发展还需强制推进

2014年05月12日 07:50    来源: 金融投资报    

  自 2007年以来,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一直在联合推动环境污染保险的试点,2013年初,两个部门又开始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试 点 。2013年,两个部门提出了试点报告,国务院领导非常支持,要求两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

  历经4次审议,4月24日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而针对第52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定是新增加的措施。环保法的修改特别注重经济政策和市场手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我们总结应对环境污染的经验和教训、参考国外的实践后提出的新措施。其主要的对象是拥有较高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自2007年以来,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一直在联合推动环境污染保险的试点,2013年初,两个部门又开始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2013年,两个部门提出了试点报告,国务院领导非常支持,要求两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这次在环保法的修改过程中,根据控制环境风险高发、频发的实际需要,环保法增加了环境保险的规定。

  其实近年来,随着国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对环保的认识也在不断增强,环保不仅仅成为个别企业的问题,也正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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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共有384家企业参保

  其实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四川的企业并不陌生,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绿色保险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2007年12月,该保险在我国江苏、上海等地相继开展试点,2008年真正开始实务操作。2009年,四川省环保厅和四川保监局一起在四川试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试点工作开展之后不久,中国人保四川省公司就与四川海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第一张保险单。而也在试点工作开始后不久,广汉万福磷肥厂因工人操作不当发生硫酸泄漏,导致附近部分农作物损毁、减产。保险公司认定责任后向受损农户支付了8000元赔款,这也成为四川省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获赔案例。

  而据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截止2013年年底,全省共有7家财产保险公司参与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企业达到384家,总保费1118万元,累计责任限额7.5亿元。其中中国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承保企业186家,总保费605.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3.9亿元;中国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承保企业93家,总保费271.6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6亿元;锦泰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企业50家,总保费93.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亿元;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企业31家,总保费86.9万元,累计责任限额5803万元;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保企业19家,总保费55.6万元,累计责任限额3240万元;阳光保险公司承保企业31家,总保费4.2万元,累计责任限额400万元;华泰保险公司承保企业1家,总保费1.5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参保企业最高保费19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500万元。列入2013年试点名单的307家环境风险企业中,仍有166家尚未参保。

  同时,2013年参保企业共发生8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案件,涉案企业供缴纳保费19万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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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污险推广难度仍然很大

  尽管环污险已经在全省试点了好几年,但环污险的发展并不顺利。据记者从德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2009年,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德阳市作为四川省第一批试点城市试点环保责任险,当时率先选取了10家龙头化工企业试点,首批参加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美丰、金路、宏达、蓝剑等德阳市10家龙头化工企业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续签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累计赔偿限额上千万元。即使如此,目前德阳仅有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险和中国太平洋三家保险公司在经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家保险公司一年的保费收入共计50多万元。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德阳市分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吕先成介绍,人保财险德阳市分公司几年前就在德阳是环保局的协助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办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该环境污染责任险承保对象主要集中在以生产、使用、排放有毒(害)物品,及其他对环境的潜在危害较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突发事故导致污染而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的赔偿,以及因盗窃、抢劫造成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等。但这个险种目前仍然没有得到绝大多数企业的认可,“由于企业在前期的接受能力有限,有时候为了能成功投保,我们常常一单保险要跑十几趟。”吕先成说到。

  中国平安财险德阳中心支公司团险部经理马伟也表示,环污险本身是一个很好的险种,主要是对第三者提供保障,在企业发生污染事故之后,保险公司能为受害者和政府建立起一个良性的沟通平台。但现在企业一般都只看到眼前的经营成本,而忽略了对风险的防范,这也是环污险投保率较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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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成为强制保险大力推进

  吕先成表示,目前德阳仍然实行的是全省统一地承保方案,尽管环保部门每年都会给出污染企业的名单,但是由于不是强制性保险,因为企业很多时候都要看环保部门的态度。同时,目前这种污染情形的责任鉴定也存在漏洞,一般恶性的污染事件还不较容易鉴定,但一些慢性污染却需要几年或者十几年之后才能显像出来,因此很多慢性污染事故发生之后,责任的认定就成为了难事。而马伟也认为,如果环污险能够像交强险那样成为强制性保险,那么环污险才可能大范围地推广开来,这对企业周围的环境至少能形成长效保护。

  多家保险公司都认为,目前推广上,环保部门推荐的企业都是一些规模不大、效益不高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对保险的承受能力以及对风险的前瞻能力都很有限,而这也就制约了该险种的发展。

  对此,德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涂国太表示,环境污染一般都是若干年之后的事情,但是往往由于企业主的保险意识不高,总认为每年交保费但却没有赔偿是很亏的,没有意识到一次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将N年的保费一次赔完。因此环污险要有好的发展必须要有政府的参与,但仅仅依靠当地地方政府,力度依然不够,最好是由国家或者省委政府、环保主管部门下发一个强制保险的措施,采用统一的模式、保费费率进行推广。同时,政府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损失评估和责任认定鉴定机构,健全环境污染事故查勘、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

  其实,据记者了解,环污险体现更多的是对于环境的救济和对环境污染事故受害者的保障,通过保险制度,清理污染并帮助受害者及时获得补偿。以2012年12月31日山西发生的苯胺泄漏事件为例,苯胺总泄漏量319.87吨,其中8.76吨苯胺流入浊漳河形成污染,损失高达1亿元以上。而承保环责险的人保财险为此次事件共支付赔款405万元,其中清污费用达135万元,第三者责任赔偿金额达270万元。

  对于企业而言,投保环责险只是分散了部分风险,日常的规范生产、防灾减损还是重中之重。目前,在很多已开展环责险试点的地区,保险公司已将定期的风险管理培训和防灾防损建议作为增值服务,提供给投保企业。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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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污险入法 发展还需强制推进

2014-05-12 07:50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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