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意见》还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法规制度,推进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建议,可以搞一个叫“注册制”的香港核准制。
刘纪鹏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对证券法修改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市场化发展。整个的监管和法律的理念都要转到注册制上来,所以,注册制在证券法修改过程中是前期里面临的最直观的问题。
“因为,文件提出的这个方向在具体落实中,难度确实很大。”刘纪鹏说,“在证券市场上,我们经历了审批制,核准制到注册制中的进程,但我们本身是否具备立刻推行注册制的法律环境,到底该如何理解注册制,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刘纪鹏解释,美国搞注册制比较成功的原因是因为美国证券市场历史比较长,监管经验丰富,投资者的队伍比较成熟。主要体现在:第一,美国是机构投资人的市场,大量的个体购买各种基金都是通过委托专业的机构来做,80%以上都是机构投资;第二,美国有非常完善的诉讼文化,几乎每一个投资证券市场的人都有自己的律师,他们的利益如果收到伤害,就很容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法庭中用法律弥补监管的不足;第三,美国监管机构和司法系统的衔接非常的紧密,紧凑。在司法体系上配合的很好;第四,严格的事后严惩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基本上会身败名裂,从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法律处罚各方面都相当成熟。所以在入口上就具备了搞注册制的基础,这是美国的特点。
但香港与美国不同,香港没有实行注册制,真到今天都是核准制。因为香港的市场相对美国来说,私人投资人的比例会高很多。所以,香港结合自身的体质特点使用了核准制度,通过将监管者和企业进行了隔离,防止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直接的接触。直到今天,香港的核准制是非常成功的。
刘纪鹏进一步追问:那么什么是核准制?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到底是核准制出现了问题要改成注册制?还是我们本身就对注册制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在执行中,形成了这种饱受诟病的核准制?
他的结论是:通过这个大前提可以发现,不是核准制本身出现问题,而是在理解核准制、执行核准制中出现了问题。典型的法律语言是“香港证监会是程序性的核准,是真实性的核准。”所以,核准的工作量很少,更重要的重心是放在交易所。而我们的核准制却是在监审不分,完全由监管层大包大揽的情况下使用的,导致交易所发挥不了作用,保荐人也是“花瓶”。
刘纪鹏说:“因此,我个人的意见是,此次证券法修改,要在十八大的文件下进行,我们可以搞一个叫注册制的香港核准制,根据中国国情来改变,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此外,他建议,此次证券法修改的范围很大,里面涉及到证监会、银监会、央行甚至财政部之间的多部门协调问题,这也是修改的难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此次的修改任务艰巨,宜粗不宜细,不会一步到位,要敞开讨论为再修改提供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