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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妆品被叫停 网络渠道接着卖

2014年05月09日 11:33    来源: 南方日报    

  有机玫瑰纯露、有机绿豆浆面膜、有机野玫瑰精华……从4月1日起,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施行后,“有机”化妆品理应不再出现在市场上,但近日记者调查后却发现,虽然在实体店中难见到“有机”化妆品的踪影,但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商家依然在私底下玩“有机”概念。

  在微信朋友圈,在售的“有机”化妆品有不少是针对孕妇、婴童消费者群体的产品,主打绿色、天然、安全、无刺激、无添加等健康诉求,而这也正是“有机”标签所带给人的印象,因此商家很喜欢运用这一概念。这些网络渠道仍然在售的“有机”化妆品,往往价格不菲,比如一款50克的孕妇“有机”洗护套装售价就达到138元,接近一线洗护品牌的定价。

  而实际上,这些“有机”化妆品本已经不应该再出现在市场上。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5号)已正式开始施行,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于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67号令)宣告废止。新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基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而制定,而这一目录中包含的127种产品中并不包含化妆品。这直接导致有机化妆品这一在国外风行的概念在国内面临不被承认的尴尬境地,不少定位“有机”的化妆品企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全面更改产品包装、配方等。

  在淘宝网等购物网站搜索“有机化妆品”,出现的大都是打着德国、日本等国外有机认证称号的产品,但产品价格定位却又比通常的进口化妆品便宜许多。

  而事实上,根据新《办法》规定,向中国出口有机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机产品主管机构须向国家认监委提出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评估申请,如果两国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国家认监委可与其主管部门签署相关备忘录,然后该国家或者地区出口至中国的有机产品再依照相关备忘录的规定实施管理,否则这些产品要进入中国也应当向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这一规定也就对那些在国外获取有机认证的化妆品企业设置了新的障碍。

  尽管大量的“有机”化妆品生产商不断“鸣冤”,认为“有机”化妆品是满足市场需求的优良产品,但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有机”化妆品面临的尴尬也难以有效解除。这是因为,根据新《条例》,必须95%以上原料是有机的产品才能取得有机认证,而化妆品成分大都以表面活性剂之类的石油衍生物为主,难以达到有机标准。其次,即使一些化妆品是用有机原料生产的也未必安全,有些天然植物也含有对皮肤有刺激性甚至有害的成分,如白芷。再次,假设某一化妆品中含有机芦荟提取物,那么按照相关法规,就必须保证这种芦荟提取物从种子、土壤到培育过程、提取过程都得是有机的,而目前我国相关职能部门还无法做到这样的跟踪监督,因此对其进行有机认证也不现实。

  综上原因,化妆品“有机”认证被叫停,“有机”化妆品也变成了一种不被国家相关主管机构承认的“伪概念”。只不过,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市场监管的力量尚未完全覆盖,因此还遗留下了一些“有机”化妆品存在的空间。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迷信“有机”概念,谨慎选用相关产品,特别是那些打着“有机”概念在网络渠道“钻空子”销售的“三无产品”,更要谨防上当。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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