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一则“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VIP泊位及附属用房业主”委托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声明,控诉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不履约。声明称,香山公司应依合同约定尽快履行交付香山VIP泊位及附属用房等义务;香山业主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于任何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香山业主势必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接受了共约50余套物业20多位“业主”的委托,要求香山公司以及“方东洛先生”履行相关责任和连带责任。
根据“业主”提供的材料和陈述,他们和香山公司签署了相关文件,约定由“业主”向香山公司购买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VIP泊位及会所,并由方东洛为香山公司履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业主”在香山公司投建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的关键时刻,购买了VIP泊位及会所,依约交付了巨额价款,眼下物业已经建成,但香山公司经过这些“业主”多次敦促,仍然没有履行合同约定——办理交易登记以及交付相关物业、办理产权证、赠送金卡会员资格等合同义务。
非法集资指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VIP泊位及会所业主维权小组认为,香山公司通过将VIP泊位及会所反复、重复销售、抵押,涉嫌非法集资超过10亿元,涉及人数上百,大部分单笔金额在几十万到几百万元之间,其中数十人已向法院起诉。
泉州“业主”黄先生(化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和一批“业主”在2006~2009年和香山公司签订了相关认购合同。黄介绍说,香山公司是在2006年底开始对外推出这种认购产品的,这种“别墅(会所)+泊位”的模式立刻吸引了不少投资者,按照设计,会所户型有几种,当初售价约700万~800万元。
黄先生表示,按照合同约定,不少业主应该在2009年实现交房,然而一直到现在,香山公司都还未交付。
“当初认购时,他们都要求我们一次性付款,也没办法按揭,我们付出了不少的价款。”黄先生认为,现在看来,当时他们支付的这些认购款实际上都被香山公司用于前期开发,这反映出香山公司从开发伊始就存在资金缺口。
建筑单体不得分割转让
既然2009年就应该交房,香山公司为何仍不交付,宁可拖延至今受到非法集资指责?
答案其实早在2005年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挂牌时就已经揭晓:不是香山公司不想交房,而是根本办不出分割产权。
资料显示,香山游艇俱乐部项目总用海面积69143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89000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划,2005G05地块的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为旅游综合体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酒店以及其他,项目的建筑单体不得分割转让。
换句话说,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并不存在可以分割转让销售的物业,也无法办理分割产权。
香山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李文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承认了产权不可分割的事实,且表示,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他们早就没有再销售了。至于前期为何会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等问题,李文功以“不清楚当时的情况”为由拒绝回应。他承认此前约有40多栋的VIP综合用房(会所)已经销售。对于交房,他表示,目前现房和当初合同面积有的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合同约定500平方米,实际建成是700平方米,这需要他们补交差价款,但随后他话锋一转,又强调项目是不能分割销售的,“业主”也需要“理解”。
在黄先生看来,当初以较低价格购买的会所如不能交付,即使告上法庭,合同也很可能会被宣判无效。2010年,香山公司曾经起诉“业主”丁先生,主张认购合同无效,法院依据“房子尚未取得预售许可,所以此前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判决合同无效,丁先生败诉。
黄先生认为,如果合同无效,业主几年的投资就打水漂了,这笔钱当时如果购买厦门同地段的房产,回报率早就翻几倍了。他们的另一个现实担忧是,即使合同无效,以目前香山公司的资金现状恐也无法交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