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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意见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4年05月07日 14:19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杨林

京津冀地区地形及交通枢纽分布图

  石家庄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意见》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5月6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意见称,充分发挥河北省会资源、交通、产业、科教、人才等综合优势,积极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完善协同政策,推进深度融合,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步伐,将石家庄市打造成为首都经济圈重要的副中心城市和南部区域经济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意见分10个部分分别介绍了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是中央着眼全国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石家庄市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建设大省省会,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努力将石家庄市打造成为京津冀区域新的经济增长极,特制定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目标任务,构建布局合理互促共进的城镇发展体系、建设首都经济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首都经济圈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首都经济圈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首都经济圈绿色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建设京津冀南部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抓好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保障措施。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是中央着眼全国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建设大省省会,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为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京津冀区域新的经济增长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省会资源、交通、产业、科教、人才等综合优势,积极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完善协同政策,推进深度融合,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步伐,将我市打造成为首都经济圈重要的副中心城市和南部区域经济中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发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中国药都”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光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20年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25%,占全省比重达到35%。

  2.现代服务业实现嫁接提升。发挥华北重要商埠、商贸集散地优势,提升发展金融保险、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打造首都经济圈现代服务业基地。争取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3%以上。

  3.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拥有超过全省60%以上的省级科技教育机构优势,打造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到2020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拥有量占全省25%以上。

  4.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凸显。发挥东出西联、承南接北区位交通优势,打造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到2020年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分别达到350公里、1000公里,正定机场客运吞吐量达到1300万人次。

  5.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发挥国家园林城市和低碳试点城市优势,打造生态宜居宜业城市。到202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4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7吨标煤/万元。

  二、构建布局合理互促共进的城镇发展体系

  围绕京津冀城市群体系建设,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升级、组团县市和次中心城市扩规、县城和小城镇提档,加快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以城镇化促进对接合作。

  6.加快中心城区提档升级步伐。依据“一河两岸三组团”的城市发展总体框架,滹沱河南岸主城区以发展中心商圈、特色街区、商务会展和外迁商贸物流仓储设施为重点,巩固改造提升主城区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强化华北重要商埠地位。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抓好主城区路网建设,完善供热、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为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奠定基础。滹沱河北岸区域重点打造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平台和重要区域,把正定古城保护、正定新区和空港工业园建设融为一体,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抓好正定新区与空港工业园之间京津产业承接区建设,将正定县京广铁路以西区域纳入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完善滹沱河北岸城市功能。重点承接和发展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科技研发孵化、产学研合作及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7.完善组团县市城市功能。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县利用地缘优势,加快在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等方面与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建设,统筹生产、居住、交通等领域的职能分工,加快推进南二环东延西拓、天山大街南延北展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拉近与主城区时空距离,提高县城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上庄、冶河、岗上等九个新市镇,提升组团县市吸纳人口、聚集产业的功能,承接京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承担科技成果孵化和跨区域物流服务功能。

  8.做好次中心城市、县城和小城镇的产城融合。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修订城镇建设规划,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平山、晋州、新乐、井陉(含矿区)等县(市)向次中心城市迈进;赵县、无极、元氏等县城向小城市发展。高邑、灵寿等13个县依托省级产业园区和重点建制镇,每县引进一个央企或大型民企,加快产业园区和县城建设,实现产城融合。吸引京津产业转移,形成与京津优势互补,分工专业化与协作一体化的特色产业集群。

  三、建设首都经济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以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借力京津高端产业制造和研发优势,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产业制造环节或整体转移,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9.提升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充分利用高新区和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大国家级园区的承载优势,全市生物医药工业已形成的近百家药企组成的产业集群优势,以及华药、石药、神威、以岭、四药、常山生化等行业龙头和知名企业的研发生产优势,积极对接京津知名生物医药科研院所和学术带头人,深化与北京生命科学院、亦庄生物医药园等园区的产业化合作,承接和发展一批现代微生物药物、基因工程药物、新型制剂、现代中药等方面关键技术和转移产业。

  10.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充分利用装备制造基地、高新区精密装备制造工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的载体功能,依托中航石飞公司、南车石家庄公司等220余家企业的整机整车、关键配件生产优势,围绕轨道交通、电力设备、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发展规律和协作模式,加强与京津知名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努力在压力容器设备、农业机械、通用航空、矿山机械、新材料等方面形成聚集发展,同时积极引进工业设计和信息化管理方面先进企业,加大融合改造力度。

  11.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充分利用鹿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光谷科技园)、高新区和正定新区的吸纳优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和54研究所的研发优势,以及四方通信、京华电子、旭新光电等重点企业的产业化优势,主要承接京津电子元器件加工制造、卫星导航设备研发与应用、半导体照明、光纤通信装备制造及平板显示材料等产业转移,大力推进东旭集团电子玻璃基板成套设备产业化、中国电信高速数据中心、中电科高端激光器芯片及封装应用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大唐电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定向声波系统产业基地、中电子新型元器件封装产业化项目,加快北斗产业园建设,促进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12.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充分利用我市全国低碳试点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市的优势,以高新区、正定新区为重点,依托先河环保、河北三友、新四达电机等骨干企业,积极承接京津节能环保设备制造、节能环保服务和节能环保建材生产等产业转移,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电力电子和机电产品设施、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工业生产节能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规模产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加快推进科达新型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先河环保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争取北京汉富节能环保产业园尽快落地,北京华丽绿色集成建筑新材料项目尽快签约。

  四、建设首都经济圈现代服务业基地

  依托省会区位优势,以建设大省省会为目标,主动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商贸物流、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产业转移,打造现代“华北重要商埠”和京津冀南部区域公共服务中心。

  13.打造全国重要商贸物流中心。充分利用石家庄传统商贸和全国物流节点城市的优势,发挥全国大型零售十强企业北人集团和全国十强批发市场南三条、新华集贸的影响力,以主城区和正定新区商贸服务功能、商业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依托新火车站周边、主城区中央展贸等商圈,主动引进王府井、西单、劝业场等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到我市开设分店,重点承接京津冀区域中转分拨、大宗商品跨区域交易、电子商务后台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正定商贸、南部综合、西北物流等商贸物流园区建设,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城、塔谈商贸城、国药乐仁堂国际物流园二期、菜鸟科技骨干网等项目建设,加快中储石家庄物流中心、中化农资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公路、铁路、航空集散功能于一体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14.努力扩大金融服务业务。充分发挥全省金融中心的作用,利用各大银行分支机构在省会完善的服务功能,加强与京津金融资本对接,大力引进京津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到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和分支机构,近期全力做好北京银行在我市的落户和业务拓展工作;鼓励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到我市投资;不断巩固提升以自强路为中心的金融中心区建设,形成全省金融中心。依托正定新区,积极承接驻京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服务功能,重点推动金融机构总部的数据中心、结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等后台服务中心入驻,打造中国北方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基地。

  15.深化医疗卫生合作。依托河北医大各附属医院和市级优势医疗资源,积极承接京津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转移,吸引京津知名三甲医院设立分院或共建特色专科、健康产业基地,重点抓好市一院正定新区分院、糖尿病联合诊疗中心等项目的共建工作。继续加大与北医三院、北京妇产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对接,力争10家以上京津知名三甲医院与我市各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强技术协作,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和疑难重症会诊制度。

  16.培育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省会文化中心地位、正定历史文化名城和西柏坡红色文化等优势,依托石家庄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北长城影视基地、河北美术学院等平台,强化与京津文化创意企业合作交流,借力京津优势资源和先进经验,联合开发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培育壮大影视制作、动漫游戏、多媒体广告等文化创意产业,加快长城影视动漫旅游创意园、东方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将石家庄打造成为面向京津冀、服务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高地。

  17.提高旅游会展水平。依托西柏坡、正定古城、赵州桥、驼梁-五岳寨-苍岩山-嶂石岩等特色旅游优势资源,加强与京津旅游一体化合作,与京津等城市共建“无障碍旅游区”,共同开发精品旅游路线,建立信息咨询、旅游预订等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快伏羲文化旅游园、段家楼景区等项目建设,大力开发滹沱河湿地、西部山区休闲度假、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旅游项目,将我市打造成京津冀区域重要旅游目的地。以正定新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加强会展设施建设,积极吸引、承办各类会展活动,主动承接京津会展功能,做大会展经济规模,提高我市石洽会、正博会、药博会等展会知名度,与京津联合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会展平台。

  五、建设首都经济圈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

  以高新区、正定新区和与京津正在谋划共建的特色科技园区为重点,借力京津科技、教育、人才的资源优势,打造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

  18.深化全方位创新协作。充分发挥石家庄国家高技术服务基地、中小企业创意创业发展基地、石家庄科技中心的作用,依托省会57所市级以上科研院所、212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主动承接京津科技功能转移。以省会科技大市场建设为重点,盘活科技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依托河北、面向京津的科技创新和成果交易平台。加强与北京中关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谋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技孵化和创新园区,为京津科研机构、中试基地转移提供载体。积极与京津开展产学研合作,全市50强工业企业要与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技术研发中心,承担国家重大课题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19.加强多层次教育合作。依托省会42所高等院校等教育资源,主动承接京津教育功能疏解,争取京津高等院校在我市设立分校或合作办学,实现办学增量向我市布局,形成省会高等院校集聚区。加大与京津高校研究合作,院校之间共建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共同承担国家863、973等重大专项和基础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充分利用正定新区后发优势,以新区教育功能区为重点,拓展正定新区职教园区功能与规模,争取与京津职业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合作建校,并建立职业教育订单培养模式,建设面向京津的劳动力输出与技能培训一体化劳务中心,形成华北最大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20.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利用我市科技基础条件和配套服务设施在全省领先的优势,发挥好15家院士工作站、26家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的平台作用,加强与京津人才对接协作,制定各领域高级人才引进方案,完善引进方式和配套政策,引进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领军人才到我市从事科技研究、创办企业。加快以岭药业、君乐宝乳业等博士后和院士工作站建设,吸引更多院士和高端人才参与我市建设,将高端智力引入到科研生产第一线,为省会绿色崛起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六、建设首都经济圈绿色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围绕打造首都经济圈无公害、绿色、有机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蔬菜保障基地,畜牧、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和优质果品基地,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公益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水平,保障京津农副产品市场供应。

  21.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引进京津现代生产要素和先进经营模式,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提升种植业质量,规划建设东部平原优质专用小麦集中产区、东南部优质药用玉米集中产区、东北部饲用玉米集中产区和西部绿色杂粮集中产区等四大粮食生产区,强力推动高邑蔬菜、灵寿食用菌、新乐瓜菜、行唐草莓等设施农业特色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突出林果业特色,加大名优新品种引进推广力度,提高优质果品种植规模,大力推广使用无公害果品栽培技术,重点发展浓缩果汁等果品加工产业,提升雪花梨、鸭梨、大枣、苹果、核桃等特色林果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发展壮大生猪、蛋鸡、奶牛等优势产业,推进高标准集约化养殖示范场建设。

  2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依托君乐宝、洛杉奇、双鸽、华牧、凯隆达等骨干企业,吸引京津工商企业到我市共建农副产品深加工和食品加工基地、养殖基地,加快中粮集团君乐宝生态牧场、华润集团西柏坡南甸蛋鸡养殖基地、河北牧欣丰邦肉羊养殖、立德信生猪养殖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北京首农集团河北三元工业园、北京二商集团核桃深加工等项目,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对接京津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转移,提升我市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和水平。

  23.做大做强农产品市场。积极对接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疏解需求,新建大型公益性、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桥西、雨润等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加快产区批发市场、冷链系统、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与京津大型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超、农批”对接,使我市优质农副产品摆上京津餐桌,把石家庄建成首都重要绿色粮食蔬菜供应基地、特色果品供应基地、高品质肉蛋奶供应基地。

  七、建设京津冀南部综合交通枢纽

  以促进京津冀城市群发展为目标,以构建京津冀区域交通网络化为重点,以铁路、公路、航空等快速交通为主体,强化省会全国性交通枢纽功能,加快构建京津石“一小时交通圈”,将我市打造成为京津冀城市群南部便捷、顺畅、高效的综合交通枢纽。

  24.加快发展快速轨道交通。加快石济客专建设,启动津石客专前期工作,积极谋划推进京石邯、石衡沧城际铁路以及石衡沧出海通道(包含石家庄东南环线)建设,构建石家庄铁路、高铁“双十字”交汇格局,形成石家庄与京津密切联系的快速轨道交通网络;扩建石家庄动车所,增加省会高铁始发车次,依托快速轨道交通,大幅提升我市与京津冀城市群的“同城化”效应。谋划建设石家庄站、石家庄东站、正定机场站等三大铁路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完善石家庄南站、集装箱办理站等铁路货运中心,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加速流动。

  25.完善互联互通的公路网络。加快京港澳改扩建、京昆高速石太段、南绕城高速建设,尽快启动石津(港)、石衡、西阜、平赞等高速公路建设,打造环省会120公里高速公路环线;改造提升107、307、308国省干线公路网络。规划建设覆盖广泛、衔接顺畅、安全可靠的公路网络,实现干线公路连接全市所有县城,通达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交通枢纽,覆盖所有建制乡镇及旅游景区,为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6.拓展提升正定国际机场地位。强化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大力推进正定机场改扩建,积极拓展航空线路,引进航空公司,发挥大众化、低成本试点机场优势,做大做强空铁联运,尽早跻身全国千万级大型机场行列;进一步拓展商务、飞行、工业勘测、气象监测、森林防火、空中救援等通用航空业务,打造华北地区枢纽机场和航空货运与快件集散中心,建成立足省会、带动全省、服务京津、辐射全国的综合性空港;同时加快建设空港综合保税区,提升正定机场国际货运枢纽功能。

  八、着力抓好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以列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京津冀在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方面的协调合作,强力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改善能源结构,形成我市在首都经济圈中生态环境竞争优势。

  27.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为主线,大力压减煤炭消耗,停止新上涉煤项目,集中实施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在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环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加强合作,着力改善京津冀空气质量。

  28.实施绿色生态系统建设工程。围绕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重点实施滹沱河百里风光带、西山城市森林公园、三环路环省会绿化林带建设,着力开展太行山保土蓄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完善以国省主干交通线、河流水系景观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为骨架的平原防护林网,构建我市高层的生态绿化格局。实施城市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对废弃矿山、裸露山体和荒山荒地进行披绿治理和生态恢复。开展生态退耕、农用地整理复垦、水土流失治理,提高生态承载力。

  29.实施水源涵养和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滹沱河、绵河、冶河等上游汇水区的水源涵养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岗南、黄壁庄水库及南水北调总渠及石津渠支渠的水源保护工作,保证首都供水安全。加强重点河流综合治理,以“三河两渠一沟”为重点,采取用水总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措施,加大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防治力度,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

  30.实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工程。围绕优化京津冀区域能源结构,以推进天然气、煤炭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为重点,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外电入石特高压通道和电网建设,尽早启动建设特高压输电项目。加快推进平山300MW和杨家桥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华能、华电、中电投等光伏发电项目。争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逐年增加对我市的天然气供应指标,拓展LNG、CNG引进渠道,保障天然气供应。

  九、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京津资源要素转移的制度安排,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作用互补、利益相联的体制机制。

  31.建立完善市场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加强与京津政策衔接,在产业转移、财税分享、平台共建、社保接续、社会管理等方面,建立互惠互利的体制机制。理清不符合市场规律、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方面的问题,构建一体化的资本、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形成有利于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促进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

  32.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探索产业园区跨区域共建模式,共同组建企业化运营管理主体,税收和运营受益按出资比例分享。探索与京津共同发展“飞地经济”,建立基数不变、增量分成的利益分配机制。对政府主导、在一定纳税额以上的整体搬迁企业或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经济总量与税收分享政策,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务业项目,在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当年起,京津两市按设定比例分享转出企业上缴的地方税收。

  33.健全开放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跟踪了解京津企业外迁意向和合作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争取更多的京津企业落户我市。建立研发成果产业化联盟与合作机制,鼓励科技研发、工程实验、孵化转化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与京津相关机构建立战略联盟,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研发成果,加大用地、贴息、补助等政策支持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联系省直部门协调海关、商检部门,促进贸易便利化。建立工商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异地保护救济制度,实现工商执法服务一体化。

  34.完善生态保障机制。加强与京津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建立市场化与各级政府参与双导向的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重点针对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碳源功能区等开展生态补偿工作;探索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和流域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制度;对为生态屏障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西部山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公共资源配置倾斜力度;建立重大环境事项应急协商机制,有效处置和妥善解决跨省、市环境污染问题。

  35.创新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与京津两市的沟通合作,按照京津冀在高等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统一部署,积极对接京津制度安排和服务水平,尽力缩小与京津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的差距,共同研究探索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流动人口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创建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引导京津高端人才到我市投资置业。

  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保障措施

  3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负责加强与国家、省、京津沟通对接,组织协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对接跑办、项目建设、督导落实等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把协同发展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

  37.搞好政策保障。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紧盯国家、省顶层设计,力争我市利益诉求更多地纳入其中。主动与京津搞好政策衔接,在产业转移、财税分享、市场建设等方面,形成共识,联合执行。集中清理不适应协同发展的政策规定,纠正带有地方保护性的不成文做法,研究制定吸引京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我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

  38.积极对接跑办。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计划,积极跑办国家、省有关部委和厅局,争取我市需要解决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得到国家和省支持。加强与京津的沟通衔接,重点抓好主导产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城镇化等方面的对接,对正在商谈的项目,抓紧达成一致意见;对已确定的项目,列出时间表,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抓实。

  39.加强平台建设。跟踪了解京津制定的“负面清单”,确定一批重点园区,作为承接平台积极向京津推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调整用地规划,整合土地资源,对已批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把闲置用地全面收回,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腾出空间。按照京津外迁企业要求,完善承接条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增强对京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

  40.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对标京津软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对京津已审批事项备案认可制。建立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推行全程代办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引导企业依规经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整顿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努力营造法治化的发展环境。 (记者杨林)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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