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两则关于国资改革的报道:一是上海市国资委正酝酿出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上海国资委监管的50多家控股集团及旗下重要子公司加强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力度;二是国资投资运营公司首批试点不会超过五家。最近在市场上大热的优先股并没有出现在国资改革的相关报道中。
“开展优先股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发行人提供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优化企业财务结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这是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优先股试点的作用给出的界定。
从指导意见中“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等字眼即可看出,优先股推出本身就具有为国资改革服务的宗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就包括,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这些要求也成为优先股势必会介入国资改革的重要因素。
从目前的情况看,优先股至少可以在两个领域发挥作用,一是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这一点银监会和证监会已经联合发文给予确认),二是国资国企引入优先股以推动国资改革(这一点还没有案例发生)。
依据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1)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2)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3)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从上述规定看,非上市国企和上市国企、央企都符合发行优先股的条件。这满足了国资改革引入优先股的先决条件。
招商证券认为,不同于上一轮国企改革,新一轮改革从“管国企”转向“管国资”。这将带来众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机会,扩大民企生存空间,提升垄断和传统性行业国企经营。本次国资改革的核心是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突破口,打破产权垄断和市场垄断,实现国资布局优化和企业制度完善。
本轮国企改革既需要国资投资运营公司这样的平台,也需要优先股这样的创新工具。国企改革可将存量的国有股部分转化为优先股,使国有股适时实现退出;而引入民间资本,就可带动国有企业的活力,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效率。
将优先股引入国资国企改革势必会为后者的深化改革撕开一个口子,而这个口子能有多大则需视改革的力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