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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代理基金收入大增 客户投诉其误导销售

2014年05月07日 06: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记者华青剑)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招商银行欺骗客户。何志明夫妻俩在招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存款,结果被工作人员推销一款理财产品,一年以后老两口才得知是基金产品。当想取款时还被告知不能如期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当初承诺一年有最少4000多元利息也成为了泡影。

  “如果当初工作人员就说是基金,我们是说什么也不会购买啊!这银行不是变相的欺骗我们吗?”两位老人气愤地表示。有网友表示,店大欺客是愚蠢的表现,欺骗老年人,招行良心何在?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事采访招商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尚未回复。

  招商银行误导销售基金 承诺利息成泡影

  据《中国经济周刊》旗下“经济网”报道,2013年4月7日,何志明夫妻来到招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准备将10万元存入该行。在银行大厅,工作人员汪融积极地向老人推荐一个理财产品,并称如果这笔钱不急着用存入银行,不如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一年期会比存入银行的利息高出很多,年利率不低于4%,汪融还给老人计算了一下表示,这10万元购买这个理财产品,一年期到后,最少可以拿到4000多元的利息。何志明夫妻二人听信了汪融的介绍,与她一起办理了购买这个理财产品一年期的相关手续。

  今年的4月21日,夫妻俩来到银行,准备把这10万元及其利息一并取出,工作人员告知他们,由于何志明购买的是一个基金产品,不能如期取款,也就是说要4月28日是解约赎回期,到5月5日才可以取出这10万元,并且利息也仅有1000多元,如果取款,还要扣除600多元的手续费。两位老人当时就愣了,不是购买的一个什么理财产品吗?不是一年最低有4000多元的利息吗?现在怎么是基金了?怎么就只有1000多元的利息?而且还要扣除600多元的手续费?这不是骗人吗?

  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这个理财产品的过程中,手续、程序是合法的,目前没有发现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过错,因此招行重庆分行对此事件没有任何的处理意见,而对于客户的反映和要求,只有招行重庆南岸支行按照一定的程序去处理。

  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代理的基金产品部应算是理财产品,而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仍以银行专业人士、专业知识来向客户推销和推荐,在产品解释上给客户造成一种概念混淆和误导,因此银行与客户就会有一些矛盾产生。

  代理基金收入大增 曾因违规使用宣传语被罚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招商银行2013年年报,年报中数据显示,2013 年,招商银行累计实现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33,988 亿元,实现代理开放式基金销售达4,405亿元,代理保险标准保费达515.24 亿元,代理信托类产品销售达1,395 亿元;实现零售财富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1.57 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9.33%,其中:代理信托计划收入21.40 亿元,同比增长19.09%;代理保险收入18.10 亿元,同比增长27.38%;代理基金收入16.64 亿元,同比增长45.84%;受托理财收入13.78 亿元,同比增长43.09%;代理贵金属收入1.65 亿元。

  然而,记者又查阅该行2012年年报,2012年招商银行代理基金收入11.46 亿元,同比下降2.88%,可见招商银行2013年代理基金收入大增。不过,在收入大增的情况下,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2013年有媒体报道指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相关人员在销售基金产品过程中,违规使用了预期收益率等宣传用语,按照规定,相关证监局责令其改正。

  此外,据悉燕赵晚报报道,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代销基金只是银行代为销售基金,而实际上基金的运营、管理都是基金公司在做,银行是不负责盈亏的。只是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有责任管理好销售人员,包括要求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做好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合规销售、避免销售误导等。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购买银行代销基金一定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有个别销售人员为了推销出产品会保证收益率达到多少,但是口头承诺只有写在合同上才有效。因此在购买时要仔细阅读产品合同条款;此外,基金不等于储蓄。虽然基金产品相对股票投资更为稳健,但本质上仍是金融投资产品,即使是低风险的货币型产品,也可能存在诸多风险导致投资亏损。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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