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从四方面对年报“查漏补缺”
■证券日报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乔誌东
4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近期部分2014年新上市公司的一季度业绩出现大幅下降或亏损的情况,监管部门已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业绩下降原因,以及是否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责任进行核实,同时建议投资者对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揭示的经营风险和业绩波动情况予以充分关注。
“季报不能反映企业的整体业绩,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待年报发布后进行全面判断。”邓舸强调。
与此同时,邓舸表示:“从上市公司披露第一份2013年年报以来,证监会会计部组织专门力量对上市公司2013年度财务信息和内控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发现仍存在一定问题。”
邓舸指出,证监会本次重点关注了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等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的会计处理难点问题,以及金融资产减值、政府补助等财务信息的披露。从初步分析看,上市公司基本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报,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简单错误频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报信息的严肃性。不少公司在年报披露中存在简单错误,具体为:年报目录或附注索引序号有误,报表与附注或是附注信息前后矛盾。这些简单错误的存在体现出部分公司对年报披露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也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
第二,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不当,报表列报存在错误。部分公司对理财产品的特征认识不到位,导致对其分类和列示不当。如部分公司将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认定为现金等价物。部分公司应交税金为借方余额,但仍以红字形式列报为负债,未重分类为资产列报;部分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类不当,将预付工程款、设备款视为预付账款列报为流动资产。
第三,会计判断或会计估计不当,会计处理适当性存疑。部分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没有谨慎考虑未来是否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高估;一些公司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不当,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不恰当;不少上市公司同时存在银行借款和在建工程,但未考虑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可能导致固定资产建造成本被低估。
第四,未严格遵循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部分公司未按照政府补助等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的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一些公司未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文的规定充分披露报表项目大幅波动的原因,或者未按规定披露报表项目的明细信息。一些公司对特定报表项目的附注信息披露不完整或不规范。此外,部分公司未按照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的规定,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者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内控信息披露不规范。
据邓舸介绍,为上述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公司提供年审服务的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立信、中审华寅五洲、瑞华、信永中和、北京兴华、瑞华、中喜、中兴华、江苏公证天业、上海上会、立信中联、天职国际、大华、福建华兴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证监会提醒后续披露年报的公司对上述问题予以关注。”邓舸称,对于年报审阅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财务报表列报错误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证监会将要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纠正和改进;涉及会计判断或会计估计不当、会计处理存在疑问的,证监会正在向相关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了解,进一步核实情况并采取后续措施。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未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可能纳入证监会监管,针对此问题,邓舸表示,201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督导省级人民政府对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和日常管理,督导各地建立对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内的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制度。证监会作为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牵头做好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的各项协调、督导工作。
“证监会正在抓紧对如何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研究。”邓舸透露说。
此外,此次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昌九生化、威华股份有关案件调查情况。经核查,未发现昌九生化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及相关方操纵昌九生化股票价格的行为;“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已完成调查,目前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