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措施中,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创业板市场‘放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1日对记者表示。他同时表示,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调研工作一直都在进行之中,而调研的过程就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过程。此外,鼓励企业多渠道融资并不意味着IPO申报窗口关闭。
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明确创业板市场定位,推动创业板市场成为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资本市场平台,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适当降低创业板首发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发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对此,有观点认为,这将会刺激一些质量较差的公司申报。
对于这一观点,张晓军表示:创业板改革措施中,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创业板市场“放水”。一方面,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还权于市场,交由投资者判断,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步骤;另一方面,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监管部门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他同时表示,中国证监会提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切实考虑当前阶段的特殊情况,审慎统筹,理性选择融资场所,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解决融资问题,避免过度集中在已经拥堵的首发渠道,影响公司发展进程;对于确拟首发融资的,建议合理把握申报时间,避免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负担。
与此同时,张晓军透露,为落实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有关要求,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完成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老股转让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完善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正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相关进展情况会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