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2020年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将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2014年04月10日 07:26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年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将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经济日报北京4月10日讯(记者 陈果静)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等七部门今日联合召开全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布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七部门强调,要按照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金融部门既要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又要尊重金融发展规律,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并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满足贫困地区的资金需求,促进贫困地区持续健康发展。力争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所在省(区、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各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同时,要坚持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和服务“三农”、区域发展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了10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优化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农村小额贷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贫困地区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构建贫困地区风险保障网络;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意见》提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要结合贫困地区发展实际,把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创业促就业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健全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夯实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

  《意见》表示,要力争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额度占所在省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其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上再降1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将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贷款优惠及奖补政策,健全风险分散补偿机制,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对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在存贷比、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据悉,该《意见》实施范围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以及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832个县。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