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消息,日前央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等七部门就全面做好扶贫开发的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表示,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其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地区各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金融对促进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力争贫困地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贫困地区所在省(区、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所在省(区、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2.融资结构日益优化。信贷结构不断优化,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通过加强对企业上市的培育,促进贫困地区上市企业、报备企业及重点后备上市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进展。推动债券市场产品和制度创新,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3.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显现,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4.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具备商业可持续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基本实现金融机构乡镇全覆盖和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建成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据介绍,本意见的实施范围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以及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832个县。
意见明确了四大重点支持领域: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就业创业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未来的十项重点工作包括:一、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二、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三、优化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四、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五、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农村小额贷款。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业。七、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贫困地区多元化融资渠道。八、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构建贫困地区风险保障网络。九、加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十、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四项保障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实施倾斜的信贷政策。三是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四是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