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4月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表示,双方将加强上市公司发生侵权行为时投资者赔偿机制的设计方面加强合作研究。
《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研究,尤其在上市公司发生侵权行为时投资者赔偿机制的设计方面加强合作研究,为监管部门改进与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保护状况、投资者现状和需求等方面开展合作调查。三是中上协将投保基金公司做出的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结果通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自主改进相关工作。四是联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相关业务培训。五是通过搭建平台推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进行通畅、有效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六是组织以投资者评价为导向的上市公司评选,培育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市场文化。 (吴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