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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政策是否该局部调整

2014年04月04日 16:27    来源: 羊城晚报    

  房地产市场持续多年的调控政策,似乎已到十字路口。最近,不少二线城市的房价出现松动,甚至像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也出现降价销售的楼盘。继温州传出上报取消限购政策的消息后,长沙、杭州等多地也在酝酿和讨论松绑限购政策的可能性。据悉,一些地方正酝酿推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

  本轮房地产调控持续至今,终于使原来似乎铁板一块的市场出现了松动,特别是一路向上的房价在不少城市开始出现掉头向下。在此关键时刻,原有的调控政策要不要调整,这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我国房地产市场形成以后,迅速成为政府“GDP工程”的一个重要砝码,房地产业被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龙头产业”来扶持,同时也成为地方政府壮大地方财政的一条重要渠道。为了推高GDP,国家长期奉行投资扩张导向,辅之而出现的便是货币扩张,使房地产市场获得了充沛的信贷支持。这不仅造成了房价的长期上扬,而且使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投资投机的功能,这个功能甚至盖过了其居住功能。在此情况下,很多城市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将投资投机力量驱赶出市场,而市场购买力量的减退当然也能对房价产生影响。

  但是,这种以限购为主要手段的调控,是行政力量干预市场的一种表现,它与调控之前政府对市场的积极拉抬其实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所起到的效果都是对市场化的遏制,也强化了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因此,我们在肯定限购的正面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它对房地产市场的市场机理的损害,它只能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而不应成为一种“长效机制”。目前,我国正积极推进政府行政职能的改革,斩断政府“乱摸市场的手”,这种用行政措施来干预市场的手段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改革要求。因此,一些房价已现松动的城市,适当调整原有的调控政策,包括松绑甚至取消限购政策,是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大目标的。

  当然,中国是个大国,房地产市场在各地有很大差别,这就决定了不能用全国统一的调控政策来要求市场。由于以往房地产过热,导致一些三四线城市的商品房供应严重过剩,以至出现了“鬼城”。在这些城市再实行限购政策不仅多余,甚至有害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至于一二线城市,则应该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实施不同的政策,一些商品房积压过多、房价跌速过快跌幅过猛的城市,应注意这种趋势产生旁逸效应,对地区社会经济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原有的调控政策进行调整也是必要的。而对像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由于房价仍然高昂,并在限购政策之下仍有饱满的购买力,因此继续实行限购政策仍是必需的,但即使如此,这些地方也应积极创造让限购政策退出的条件,让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

  调整限购政策,让人最为担心的问题是可能引起投资投机力量的卷土重来,从而再度引发房价暴涨,使几年来的调控前功尽弃。其实,投资投机力量之所以一度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流”,正是由于政府在其中产生了利益追求所造成的,只要政府规范好自己的行为,不再明里暗里对投资投机力量持支持态度,而是以务实态度切实解决好保障房,让每一个民众都能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功能就会减退,这股力量即使存在,也不致膨胀为让社会高度聚焦的一个严峻问题。(作者为财经评论员)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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