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海通证券之后,国信证券又在融资融券上栽了个不大不小的跟斗。
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深圳证监局近日对国信证券因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的不合规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提醒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有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上市前有严格的合规经营要求,其中包括“最近12个月内是否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过监管措施”,而警示函是监管措施的一种,国信证券IPO进程或受此影响。
违规允许融资融券客户展期
根据公告,2013年10月,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组织对国信证券融资类业务进行了检查,发现公司允许多名客户在融资或融券期限达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后展期,违反了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1]3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此前海通证券所收到的监管函中也有相同的一条违规内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规定为,“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即六个月),且不得展期。”
为什么两家券商均出现了同样方式的违规操作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从一位券商两融业务人士处了解到,业内通常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规避融资融券的展期违规,比如客户可以在融资期限即将到来前,将手中持有的融资买入的股票先抛售掉,将钱还给券商,然后再进行融资买入同一只股票,这样就等于又延长了六个月。只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大资金客户可能不太乐意平仓后再买入,觉得手续麻烦而且担心价格出现较大变动,另外还存在交易成本的因素。所以,从业务角度来说,一些券商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就可能会选择违规操作。
而另一位券商人士也指出,在两融业务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券商为拉拢客户有时候会打擦边球。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2月末,国信证券融资融券余额为158.27亿元,市场占比4.57%,在所有券商当中排名第八位;第一位为国泰君安,融资融券余额为246.17亿元;海通证券排名第四,为198.48亿元。
律师:连续被警示恐影响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国信证券第一次收到警示函。去年5月,由国信证券保荐上市的勤上光电和隆基股份接连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勤上光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隆基股份于2012年4月11日上市,但公司2012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90.59%。因为对隆基股份的保荐失职,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隆基股份的保荐代表人王延翔、曲文波采取了12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2年2月,国信证券就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报材料,时隔两年后依然未有下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制定的《关于证券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公司在IPO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出具监管意见书。后者对于券商的合规经营有着明确要求,即“公司近三年合规经营情况。包括最近36个月内是否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是否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过监管措施,是否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证监会已经明确将 “最近12个月内是否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过监管措施”作为条件之一,而警示函作为监管措施的一种,因此国信证券IPO只有往后顺延。“今年4月2日被出具警示函,那么(国信证券)要到2015年4月以后才有希望上市。考虑到已经提交两年了,证监会有可能要求公司撤回申报材料。”
根据记者所获得的国信证券2013年未经审计报表,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36亿元,净利润17.91亿元,年末净资产为199.13亿元。虽然规模并不小,但相比拥有更好融资渠道的中信证券已经大为落后——2013年底中信证券净资产高达716.05亿元,是国信证券的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