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新规
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
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至15个自然日,并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
在扣费环节上,银行须和投保人达成协议,且划扣保费24小时内短信提醒消费者;
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作为众多金融创新举措之一,近年来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同时也饱受诟病。为了更加切实地对银保销售进行规范,保护所有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4月1日(即明日)起,一项针对银保销售的新规即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65岁以上的老年消费者进行人工核实出单,同时针对争议较多的银保产品,产品犹豫期也从原先的10天延长到了15天。
银保新规实施在即,成都的保险公司和各家代理银保产品的商业银行做好准备了吗?上周,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网点和保险公司,为您打探各家银行银保情况。
新规实施
投保人犹豫期延长至15天
银保渠道一直是销售误导投诉的“重灾区”。今年1月,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在这份被业内冠以“更严厉”的规定里,银保销售的相关内容备受关注。
针对老年人容易“被忽悠”的银保销售现状,《通知》明确要求,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这意味着届时向老人卖保险,银行将不能当场出单了。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的期限规定。目前执行的犹豫期一直为10天,而银保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个自然日,并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在扣费环节上,新规要求银行和投保人达成协议,并要求银行划扣保费24小时内短信提醒消费者。
银行调查
仍存在保险人员“驻点销售”
为了解银保渠道销售行为的调整情况,上周,成都商报记者连续走访了红星路二段、总府路、猛追湾和高新区管委会附近13家银行的数十家网点了解情况。
在连续的调查走访过程中,成都商报记者发现,虽然大多数的网点已经提前按照监管要求,仅代理了3家以内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但仍有部分网点尚未执行这一被称为“1对3”的银保合作规定。
虽然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了保险人员驻点银行的“驻点销售”行为,但成都商报记者在调查走访的13个银行网点内依然发现保险人员“驻扎”银行网点的身影。在位于红星路二段的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网点里,当记者向网点大堂经理提出想要咨询分红险产品时,该网点大堂经理立刻叫来了站在旁边的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她每周至少有3天时间会来该网点“巡场”。
在走访调查中,记者搜集了包括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合众人寿、生命人寿、幸福人寿、建信人寿、太平洋人寿、太平人寿等公司在内的20余款银保产品。在仔细翻阅这些产品的说明书后,成都商报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分红险产品的最大投保年龄都在65岁,有的甚至能达到70岁。在记者询问新规对投保年龄有要求后,几乎所有销售人员的回答都是“还没接到总公司通知。”
犹豫期延长至15天这一规定,记者发现除新华人寿部分产品有所调整外,其余保险公司的产品说明书里仍为“10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保渠道的产品多是早已备案销售的“旧产品”,可以沿用10天犹豫期。而4月1日后销售的新产品则都会以15天作为其犹豫期天数。
险企应对
可能会推出更多类型产品
由于银保新规对银保渠道的销售行为和产品调整做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与限制,为了避免其执行对银保渠道的销售情况带来太大变化,各家保险公司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启动了新一年度的业绩冲刺,银保产品在今年前两个月的销售业绩惊人。
数据显示,2014年前两个月银保保费收入大幅增加,高达2508亿元,接近去年全年销售额的6成。如此迅猛的增速,与各家保险公司争相推出趸交型高收益理财产品不无关系,新增保费收入中,趸交保费占绝对比例,大量大额的保费涌入成就了1~2月份漂亮的银保销售数据。而随着4月1日新规的正式实施,各家保险公司会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届时,更多期缴型、重保障的银保产品将会陆续登场。
这次规定每个网点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合作,意味着银行在考虑合作的保险公司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包括保险公司的产品策略、客服水平等方面的因素。某国有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除了银行系保险公司外,这种合作限制对其他所有保险公司而言,压力都会比较大。
业界提醒
银行买保险这几点需注意
今年3·15期间,本报的“金融投诉热线”每天都会接到不少关于银保的投诉,其中被反应情况最多的集中在银保销售误导方面。但在处理这些投诉时,我们却遭遇了一个极其尴尬的局面:不管是“被忽悠”了,还是反悔了,想要推翻履行格式合同规定的保险购买行为,消费者的证据在哪里?取证了吗?本周,成都商报记者给您带来中国保监会的权威建议,告诉您如何才能在保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买到一款适合自己的银保产品。
1.核实所购买的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为避免错误地将保险产品当作银行储蓄、理财产品;
2.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特点,请您不要将销售人员向您出示的保险产品的广告等宣传资料视同为保险合同;
3.请您注意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
4.在购买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请注意缴费期间和保单期间这两个不同概念;
5.判断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
6.了解“犹豫期”有关规定,减少退保损失;
7.配合做好回访,以确保您能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