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8日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76.57%。
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
报告显示,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低,仅占53.94%,国有集体企业中小微企业占61.39%,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高,占80.72%。若将个体工商户视作私有微型企业,则小微企业中的97%以上都是私营的。
记者从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了解到,这也是我国首次发布有关小微企业的权威统计数据。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关于我国小微企业的情况一直没有相对准确的数据支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近期,工商总局通过对全国年检企业数据的分析研究,初步摸清了全国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微企业是指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农林牧渔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