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保监会下发“以房养老”试点的征求意见稿,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针对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开展反向抵押房屋用于养老的试点。
如同小沈阳小品里说的那样:“眼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生命予你我有着太多的不确定,而提前规划“未来生活”这一理念,正在被更多人接受并推广。眼下,中国正进入老龄化社会,庞大的老龄人口完全靠国家养老是政府财力所无法达到的,即便是社会福利很完善的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也并非政府全包,而采取政府、家庭与个人共同分担养老责任。“以房养老”应运而生。
“以房养老”俗称“倒按揭”,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政策一出市场哗然,有不少人质疑“以房养老”的操作难度与普及程度。事实上,所谓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大量复杂的问题与矛盾,最根本的原因是受传统观念影响。
在我国,许多老人认为“养儿防老”,总惦记要给子女留下些财产,宁愿自己老年生活过得拮据,也不愿意把房子押给商业机构。许多子女也反对父母以房养老,希望能继承父母房产。
扫除观念上的障碍,我们需要做的除了监督完善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外,还应该大力宣传以房养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一种补充形式,积极营造鼓励、支持以房养老的社会氛围。
实际上,对于一些收入拮据的老年人家庭而言,反向抵押比卖房养老具有一定优势。首先,既能拿钱又能住房;其次,养老金补偿不会断供,寿命越长,补偿金也越多;最后,房产若增值老人也可获益。
当然,一条绳子两个头,相应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万一遇到老人寿命特别长,而房价却又出现连续下跌的行情,房产倒按揭完了,老人还活着,那保险公司就有可能出现亏钱的情况。因此,保险公司在面临以房养老时还比较谨慎。不可否认的是,以房养老虽然短时间内难以成为养老主要方式,但在城市可挖掘的潜力很大。
一项新政策的实施,从征求意见到最终落实,中间需要经过多次调研与完善,“以房养老”是我国一次全新的尝试,后续政策尚未出台,太早地下结论并不理智,政策的好坏需要在实践中佐证,不需要过分抵触,给点时间,往后看看再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