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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饰以旧换新需留意“折损”

2014年03月26日 09:06    来源: 福建日报    

  作为金饰品商家常见的促销手段,以旧换新着实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但由于商家对此的规定各有不同,也引发五花八门的消费纠纷。记者日前从厦门思明区工商局获悉,该辖区内部分工商所今年初以来已接到多次金饰消费投诉,均与以旧换新有关。

  不久前,钟女士在某地下商场的黄金专柜,按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了一对黄金耳环。第二天她在佩戴耳环时,右耳环耳针连接处突然断裂,她随即向商家反映,商家却说是她佩戴不当造成的,不承认是质量问题,若更换得先支付维修费用。

  林女士准备将几年前买的一枚铂金戒指以旧换新时,也发现同一品牌设在不同地方的门店,对换购要求和折损差价的计算都不同。虽然都需扣除13%的损耗,但一家门店要求更换的新首饰须超过旧首饰原重量,每克要补差价488元;而另一家则要求更换的新首饰不低于扣除13%损耗后的重量就可以,且每克差价只要补上440元。

  记者近日也随机走访一些珠宝首饰店,发现金饰以旧换新的规定各有门道。部分商家除了要求扣除折旧费外,还要另收加工费;而有的商家对旧金饰的重量会扣除一定比例的折损,对需要补上的每克差价也各有不同。同时,不少金店都不接受其他品牌金饰换购。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对金饰以旧换新的商家承诺或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性的态度,需留意可能产生的费用及服务“折损”。

  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留意如下方面:

  货比三家,尽量到口碑好、经营状况较为稳定、规范的大型知名商场或专卖店进行换购;

  购买首饰时要仔细检查其工艺,可向服务员借放大镜,仔细观察饰品的接口处、宝石的镶嵌处,看有无松动、裂纹等;

  最好让商家将相关承诺形成书面文字,以便日后兑现时有凭有据。因为不少金店、珠宝店大都有自己定的“店规”,但商家并不将这些“店规”白纸黑字地出示给消费者,只是口头承诺,这就给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应注意避免。


(责任编辑: 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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