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网络消费服务的日渐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一些年轻朋友们,喜欢在网上团购一些商品或服务,但是他们在团购消费过程中遭遇到了不给开发票的现象。
今年春节过后,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的田小姐通过一家团购网站购买了一桌套餐,用于宴请公司的生意伙伴,但是吃完饭后,想要拿发票回去报销时却遇到了难题。
田小姐:她和我们说因为是团购的不给开发票。
记者挑选了合肥几家正在网上做团购活动的餐厅进行了调查,一些餐厅明确表示:团购他们不提供发票,因为这个费用已经交给了团购网站,何况商家做活动本身也没有赚多少钱。
餐厅:你们的钱都付给他们了,我们两三个月才能收到一部分钱。
而一些团购网站却回复说:一般情况下,他们在活动时,会明确要求商家给消费者开据发票,而且网站压根就没有开发票的说法,所以只能找商家。
原本很简单的一张发票,却成了商家和网站踢来踢去的皮球,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采访中消费者都一致认为,这样做不太合理。
田小姐:我也是在这里消费你应该提供给我的,万一我要报销的,应该是要提供的。
合肥市地税局征管科技处工作人员表示:团购虽然是一种通过网上实现的经营模式,但是商家还是有义务为消费者开据发票的。对于商家拒绝为团购消费开据发票的行为,合肥市消费者协会以及地税部门都明确表示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遭遇此类情况,可以拨打消协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只要保存了相关证据,消费者的权益就一定能够得到切实维护。(安徽台记者 蔡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