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修订后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证所将进一步放宽合格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和持股比例限制。
首次允许其投资交易所的优先股、政策性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预发行交易等新品种。同时,所有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由20%提高到30%,持股限制的预警值由16%提高到26%,加快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
此外,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在适用范围和监管制度设计方面也有较大变化。鉴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在投资运作、持股比例、监管要求等诸多方面均较近似,上证所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一并纳入《实施细则》的规范范围,并将名称修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
为了保障有序开放,上证所还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制度,督促各方归位尽责。一是明确对合格投资者名下实际投资者的监管,要求其增加信息披露力度。二是明确证券公司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要求证券公司在委托代理协议中与合格投资者约定异常交易申报的处理方式。再次是补充完善托管人的责任,要求托管人按规定向上证所报备合格投资者基本信息、合格投资者托管人基本信息及委托交易的境内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
对此,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对国内A股市场具有最直接影响的是扩大了QFII和RQFII投资范围,并放宽了持股比例限制,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境内资本市场,对A股构成直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