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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案拟进行诉前调解

2014年03月19日 10:0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林彦龙

  随着证监会罚单的开出,被称为“银广夏第二”的紫鑫药业股民索赔案进入对簿公堂阶段。记者昨天从股民代理律师了解到,案件已经取得初步进展,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努力促成原告股民与被告紫鑫药业达成和解,争取诉前调解此案。

  紫鑫药业财务造假案曾轰动全国。2010年紫鑫药业涉足人参行业后,凭借“人参系列产品”营业收入和股价开始齐头并进,2010年总营收6.4亿元,同比大增151%,净利则大增184%。2011年上半年,紫鑫药业营收和净利分别同比增长226%和325%。紫鑫药业股价也从2010年6月份的12元左右冲到2011年5月份最高时的39元,涨幅约达225%。

  2011年8月,紫鑫药业被媒体揭露涉嫌和空壳公司自买自卖、隐瞒关联交易、财务造假等问题,一度被称作“银广夏第二”。紫鑫药业股价因此大挫,证监会介入调查。今年2月21日,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紫鑫药业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相关人员也分别给予警告以及罚款处罚。

  从2011年被曝光之后,紫鑫药业的股民就开始着手通过法律进行维权,随着《决定书》的公布,维权就进入了诉讼阶段。

  3月17日,代理紫鑫药业部分原告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从广州前往长春市中级法院立案,立案法官收下索赔材料并告知,案件符合立案条件,但暂时需等待法院进行统一的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立即予以立案。立案法官还就索赔区间和系统风险等问题进行了询问。

  谢良律师介绍称,从以往各地法院处理的股民索赔案例来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结案需要的时间短则2年,慢则4、5年,甚至7、8年。这类案件在两年诉讼时效届满后进行调解的居多,这无疑是对受损股民的另一种无形伤害。如果已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的股民和紫鑫药业之间成功达成诉前调解,法院也就不必进行立案审理的程序。免去股民进行诉讼维权耗时耗力的麻烦。

  之前,平安证券以“先追后偿”的模式自掏3亿元设立补偿基金,补偿万福生科的受害者,开创了国内资本市场保荐机构为造假垫付理赔的先河。谢良律师表示,“长春中院或许正在创造股民维权史上又一经典模式”。根据现任紫鑫药业董事长曹恩辉的公开表态,其对待索赔的态度或许是积极的,所以希望诉前调解能够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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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线索直接上报证监会

  深圳特区报讯 上交所昨日发布《2013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对违规事实明确的异常交易,上交所不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尝试直接作为案件线索上报证监会查处。上交所2013年向证监会上报违规案件线索130件(同比增长124%),对114篇媒体报道进行了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了15份信息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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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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