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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股权众筹平台低调发展 尚无法规对此进行监管

2014年03月12日 07:27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业内人士表示,股权众筹平台在法律风险面前要警惕不要踩两条线,一条是关于交易所的线,另一条是非法集资的线

  作为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结晶,互联网金融自诞生起便有着一股势不可挡的气魄,一路高歌猛进,其麾下产品如第三方支付象支付宝、财付通,P2P小额信贷,新型电子货币如比特币等都迅速席卷人们的生活。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其中的一个分支——股权众筹也悄然崛起。但相较于美国如火如荼的发展,股权众筹在国内的发展则相当低调。

  在国内发展已有3年

  作为一个舶来品,众筹是“crowdfunding”的译文,最先在2009年起源于美国。众筹指的是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让中小微企业家、艺术家和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公司、创意或项目,争取公众的关注与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完成融资目标,股权众筹就是其中的一个品类。

  据了解,股权众筹目前在美国已经是相对普遍的一种投融资行为。成立于2011年的美国元老级众筹平台Angelist在2013年9月,完成了2400万美元的融资。而截至2013年底,有10万家企业在这一网站上挂牌,促成了1000多家创业企业成功融资。

  而在国内,股权众筹平台也在三年前就兴起。股权众筹平台天使汇的董事副总裁陈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天使汇在2011年就成立了,大概就比Angelist晚几个月”。除此以外,目前国内股权众筹平台还有原始会、好投网、人人投、我爱创等。

  对于优质的项目为会选择在股权众筹平台上融资而不选择线下的投资公司,陈斌表示,“首先,项目到底优质与否,在最开始很难做出判断,创业者都认为自己的项目很好,但投资人不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无法判断好或不好。其次,创业者或许对自己的项目很熟,但不一定对融资很熟,不一定能找到投资公司。所以通过平台来进行融资,可以省去这些麻烦。于投资公司而言,也能更直观、直接地找到投资项目”。

  法律条文对此并无规定

  股权众筹平台虽在国内发展已有3年时间,但真正将股权众筹这个概念推向人们面前的要数2013年初美微传媒在淘宝上卖原始股权的事件。据悉,美微传媒在淘宝店“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出售会员卡,购买会员卡就是购买公司原始股票,单位凭证为1.2元,最低认购单位为100股。但不久便被证监会叫停,原因是该阶段美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公开募股的主体条件。

  事实上,法律风险与股权众筹始终如影相随。据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表示,目前国内监管部门对此意见也不一。“众筹本身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欺诈等,投资人也基本上不能参与管理,没有实质上的监督作用。而且,股权众筹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但从法律条文上来说,没有明确说明不允许陌生人来组建公司”。此外,《公司法》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成立有限合伙制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如若不然,股权众筹平台就触碰到了法律的限制。因此,陈斌告诉记者,“股权众筹平台在法律风险面前要警惕不要踩两条线,一条是关于交易所的线,另一条是非法集资的线”。同时,他表示每个项目都会将人数严格控制在200人以内,而国内平台也基本都依照这条“潜规则”运营。

  运行模式因平台而异

  股权众筹平台“我爱创”的CEO顾冰曾表示“在互联网的思维下,人人可以当天使”。那么是否国内的股权众筹是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的盛宴呢?其实不尽然。据了解,在我爱创投资一家创业企业,门槛只需3万元起。顾冰认为,“只有把投资门槛放低,才能吸引更多对创业投资有兴趣,对创业企业有帮助有资源的投资者”。陈斌则向记者表示,其实每家的“玩法”都不一样,天使汇的运营模式就与我爱创截然相反。“我们目前是国内审核最严格的平台,门槛也比较高,必须是专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极具投资经验或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才能成为投资人。否则若是张三李四都能投的话,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对于想要在低门槛上尝鲜的普通投资者,清科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研究员徐志鹏则建议“不要轻易尝试”。他对记者表示,小项目去做股权融资存在很多麻烦,包括如何设计协议、股权分配比例等,而且项目是否能最终完成还存在风险。另外,若协议签署不够规范,出现纠纷时,投资者就会处于一个被动地位。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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