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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到期不到账 客户质疑利息去哪儿了

2014年03月07日 08:05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案例:理财到期不计息

  去年底,我买了一款2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合同上约定到期日是12月27日,但资金在31日才到账,而且那四天银行也不给我计息,这让我觉得银行的这个条款太霸道了。当时银行理财师给我的解释是,产品在资金清算期内,晚到账是正常现象。但后来我发现,这四天银行并没有计一分钱利息。我想咨询是不是这种情况经常出现?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读者 张立群

  记者调查:资金清算、转化存款成银行官方回答

  根据上述张先生的来稿,记者了解到,这种理财产品到期、资金不到账的情况多数客户都遇到过,而在资金晚到账的几天里,这笔资金既没有理财产品的收益,因为产品已到期了;也没有活期利息收入,因为这笔钱还没有打到活期账户,还在理财产品的账户上。

  “到期不等于到账日”,这在银行业内并不少见。业内人士称,造成这种现象一方面确实是银行清算资金需要时间,另一方面是银行在季度、半年末、年度末这些特殊时段,将这笔资金转化成存款的需要,“技术”上使这笔资金更晚两天到账,使在银行内部的考核期内,完成存款需要。

  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透露,“理财产品到期日和资金到账日之间由于清算会存在滞后,各家银行都有这样的情况,这期间应不应该计提活期利息,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规定也不相同。因此,投资人要清楚,到期日未必是到账日,通常产品到期后,客户资金在7个工作日内到账都比较正常。”

  该人士提醒,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可仔细向理财师了解理财产品存续前、到期后的相关资金及收益规定,银行间有一定差别,如果资金量大,可选择理财产品合同规定最有利于投资者的银行。

  资金晚到账不付利息是否合规?有律师认为,理财产品毕竟不同于储蓄业务,具体在清算期间内,银行是否给客户利息,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但本着契约精神来说,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就应将收益和本金一起归还给客户。 本报记者 陈思源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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