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在全国人大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研究解决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问题。
昨日(3月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贺铿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可以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受关注和受重视程度,从这个层面上看,全国总工会的上述提案是合理的。
全国总工会认为,在我国最高权力机构中,却没有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而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案和相关审议工作,会影响和牺牲对社会发展和弱势群体的保护。
一方面,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高度专业性,财政经济委员会中缺乏相应专业人士,有可能影响相关立法的客观性、专业性。另一方面,由于财政经济委员会中,不少委员来自企业经营方,难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中会因立场、利益等原因有倾向性,致使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这都将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埋下隐患。
为此,全国总工会建议,尽快在全国人大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研究解决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立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不过,贺铿昨日表示,尽管财政经济委员会中有许多来自企业经营方的委员,但受工作原则和工作准绳的制约,并不会有太多的倾向性行为。
贺铿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社会公众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较关注,“(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委员会)可以让立法工作更细一些,执法检查更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