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自去年11月5日正式挂牌以来,浦东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三个月内共受理涉自贸区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102件,已审结34件。其中,投资贸易类商事案件86件,金融商事案件8件,知识产权案件5件,房地产案件3件。
据介绍,这102起案件涉诉标的额大,总标的额超2.4亿元,案均标的额超过220万元,最大标的额为4300多万元。涉诉企业地域分布也较广,区内注册企业作为原告和作为被告各占一半,涉诉企业分布于我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自贸区内企业起诉的被告企业如果住所地不在浦东,或不在上海,本市其他区县法院、全国其他法院均可能受理涉自贸区案件。不过记者发现,自贸区法庭受理的案件中,约38%是区内企业作为原告起诉非上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