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公司:广发银行
投诉产品:贷款业务
据报道,2007年,上海高先生经营的公司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欲贷款缓压,于是向广发银行申请办理了35万元的消费型抵押贷款,抵押物是其妻子在广州的房子。
由于高先生的生意在上海,而申请的贷款是在广州,广发银行信贷员建议高先生不要疲于两地奔波之苦,可以先缴纳手续费,然后在其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字,其他有信贷员代办;高先生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按照要求缴纳了几千元的手续费,并在一些空白合同上签字后,便返回了上海。
很快高先生便收到了35万贷款。2009年,高先生按照当初的银行合同,将35万本金和利息还清,以为这件事情就过去了。
2012年,高先生想在上海购买房子,在看完某处楼盘后便咨询相关贷款买房问题,却被告知自己的信用记录显示高先生有购房抵押贷款记录,根据上海限购政策不能贷款买房。
高先生对媒体记者表示,自己名下没有一套房子,后来花费了半年时间,从广发银行查出了自己曾经在广州贷款购买过一套莫须有的房子;广发银行告诉高先生07年贷款是购房抵押贷款,不是消费型抵押贷款。
高先生分析称,广发银行信贷员私自将当初35万的贷款用途改成购房,可能是为了贷款能及早通过评审;当时自己并没有提供购房材料,银行档案里的虚假材料都是信贷员操作的,问题就出在那几张空白合同上。
交涉结果:
高先生投诉广发银行,而广发银行广州支行负责人对高先生表示,当初办理高先生手续的信贷员和分行行长都已经离职,无法具体查实材料的真伪。
高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希望广发银行将自己的贷款用途更正,不会去追究当初银行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