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 康博 张桔) 轰动一时的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案已于近日在深圳中院开庭,这位来自农村却毕业于清华的基金精英以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盈利金额最多一举成为基金业最大“硕鼠”。同时,这也是各交易所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建设后的又一次重大战果。据悉,马乐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全部退赃,希望能够减轻处罚,法官表示该案结果将择日宣判。
基金经理马乐受审 清华精英成最大“硕鼠”
昨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炒股,并非法获利1800余万元一案。马乐在庭审中当庭认罪并愿意全部退赃,该案共审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结果将择日宣判。公诉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马乐可能将被判5-10年监禁。
据报道,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3月9日至去年5月30日,马乐担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全权负责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的投资,掌握了该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的股票、交易时点和交易数量等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晶”、“严维进”和“严晓雯”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不记名的电话卡下单,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3374.74元。据查,该三个证券账户开户人为马乐妻子的亲戚或同学,但账户均由马乐操作,密码也由他掌管。
此前检察官向媒体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博时精选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数量,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马乐作为博时精选的基金经理,利用其职务,不但完全知悉该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时点和数量,而且在投资权限内有完全的控制权,其明知基金管理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不得谋求本人或第三人的任何不正当权益,但仍控制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稍早于、同步于或稍晚于博时精选交易相关股票,累计获利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不仅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
据悉,马乐出生于1982年,是一位从农村考入清华大学的寒门精英,从其2011年4月12日就任基金经理时公告资料显示,他从2006年7月起就一直供职于博时基金,历任研究员、研究部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
令人震惊的是,马乐从任职基金经理开始到案发,26个月时间内一直在从事“老鼠仓”交易。“虽然获利速度不比李旭利等案,但从交易量和盈利金额来看,马乐当是截至目前资本市场中已被查处的最大‘硕鼠’。”稽查人员说。
据曾经与马乐有过接触的人士透露,其2011年就任基金经理时,几乎是博时基金最年轻的股票基金经理,“年轻有为”是彼时其被贴上的标签。去年五六月间,该公司有一股离职潮,马乐也是当时离职的,在其中并不是太起眼,本来还以为他要去做私募,却想不到是老鼠仓行为。
监测系统发威 异常交易“曝光率”大幅提高
对于案发缘由,“举报说”、“内斗说”曾一直不绝于耳,同时,也有媒体将其归于深交所监控。而据新华网报道,该案线索真正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控,其通过海量数据筛查比对及时发现了该案线索。2013年,证监会针对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启动调查10多起。今年2月14日,证监会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近期调查结果陆续出来,有部分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以往‘老鼠仓’立案线索多是举报,或是其他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而这一单案件完全是依靠信息技术手段,对海量账户交易行为筛选之后,系统自动发现线索。这也是信息技术在‘老鼠仓’监管中的成功应用。”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各个证券期货交易所都全面建立了预警驱动、信息驱动相结合的异常交易监察模式。其中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监控系统计算能力值得关注,已经可以实现实时监控技术,智能化调查分析功能。
上交所异动指标分为4大类72项,敏感信息分为3级共11大类154项;深交所建立了9大报警指标体系,合计204个具体项目。
比如深交所监察系统即可同步实现超过204个报警指标、300项实时与历史统计查询、60余项专用调查分析、100多种监管报表监测分析等功能,每年处理的各类实时报警信息14万余次,平均每个交易日处理报警600余次。一旦出现股价偏离大盘走势,深交所会立即进行查询,看是否有特殊的信息公布,以及异动背后是哪些人或机构所致。
业内人士介绍,现在查内幕交易所用的大数据监管,不仅匹配的敏感度高,而且追溯能力也很强。
有基金公司人员曾向媒体透露,现在公司对员工的通信、旗下产品异常交易情况的监控力度加强了。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调查老鼠仓,主要是通过模型在海量的交易数据中调查,哪些账户有联动性,很快就会被发现。
对于提供“硕鼠”名单的监测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曾公开表示,“今后将投入力量把原形系统项目和股价异动联系起来,构建市场监控综合数据模型,全面提升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证券欺诈文本信息挖掘和监管。”
据了解,自2009年2月“老鼠仓”入刑以来,有5件案件共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将极大地震慑企图火中取粟的违法分子。
那些年曾经被抓过的“硕鼠”们
1、2008年4月,证监会取消了涉嫌“老鼠仓”交易的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南方基金原基金经理王黎敏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还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这是《基金法》实施以来,证监会第一批“老鼠仓”罚单。
2、2009年6月,证监会没收涉嫌“老鼠仓”交易的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违法所得229.5万元,并处400万罚款,同时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3、2010年9月,证监会通报,因涉嫌“老鼠仓”交易,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被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罚款20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被没收违法所得13.47万元,罚款50万元,并处3年市场禁入。
4、2011年5月,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韩刚成为中国基金业第一个因“老鼠仓”获刑的基金经理。
5、2011年10月,光大保德信基金原投资总监许春茂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
6、2012年3月,交银施罗德基金原基金经理郑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金额4638万余元,获利124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7、2012年11月23日,李旭利一审被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071.57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071.57万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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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之前,“老鼠仓”行为并未作犯罪处理,当时与交易信息有关的罪名,最主要的就是内幕交易罪。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以“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对“老鼠仓”进行打击。
2009年1月6日,韩刚自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后,被发现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违法获利27.7万多元。证监会将韩刚案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出取消从业资格及市场禁入的决定。
2011年,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处韩刚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该案成为我国第一起基金从业人员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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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老鼠仓”?
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2、什么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属于兜底性规定,如本单位受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某机构或个人大户下单方向或下单量的信息、利率的变化、降低印花税、外汇政策、金融政策的改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