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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推行大病保险试点

2014年02月22日 08:50    来源: 广州日报     何颖思

番禺、南沙、萝岗、白云、增城今年起推行 报销最高限额为15万元一年

  调整后,南沙、花都、萝岗、白云执行的筹资标准均为450元/人/年,番禺区为480元/人/年,增城市为400元/人/年(未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包括个人缴费、村集体缴费和各级政府补贴。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新农合的大病保险有了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实施“新农合”的6个统筹区今年1月起已经按照广州市的办法基本统一了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其中除了花都以外,其他5个统筹区都已经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试点。报销最高限额为15万元一年。

  新农合筹资标准基本统一

  广州目前只有白云、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及增城6个区域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今年实施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4年筹资和待遇标准的意见》(穗人社发〔2013〕91号,简称“91号文”)有关规定,今年1月起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框架,结合当前新农合的实际情况和区域差异,全市制定统一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

  不过记者了解到,各区的个人缴费情况并不一致。比如增城筹资标准为430元/人(包括大病保险的30元/人),其中参合人员缴费100元/人,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为330元/人。

  增城的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013年的345元/人提高到430元/人,增加的85元中,个人承担40元,财政负担45元。番禺筹资额为520元/人(包括大病保险的40元/人),其中区、镇财政各资助165元,村集体和(或)个人负担190元。

  相应的,待遇也有差别。如增城没有产前门诊检查的待遇;番禺在门特项目上,比91号文的规定增加心脏移植术、门诊抗排异治疗、肺部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等病种。

  花都未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

  在今年以前,除了番禺有大病报销政策外,其他区的新农合都没有大病保险,不过今年起,番禺、南沙、萝岗、白云、增城5个新农合统筹区都已经推行大病保险试点。也就是说,除了花都以外,其他区域都推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指在医保报销之后,个人自付部分还可以享受50%以上的报销。记者了解到,除了增城外,几个区的大病保险待遇都基本一致,就是在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剔除检验检查费)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基金支付50%。最高限额15万元/人/年。增城则规定,只要单次住院个人自付基本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费用,均可按50%报销,最高限额同样是15万元。由于大部分区都是刚从今年才开始大病保险试点,目前仍未有具体的试点情况。

  大病保险是否个人缴费未确定

  91号文并没有明确大病保险是否要增加个人缴费,只是规定“筹资标准为40元,由各区(县级市)根据本地区筹资能力以区(县级市)为整体选择参加”,而实际操作中,番禺、南沙、萝岗、白云筹资标准均为40元/人/年,增城为30元/人/年(均含个人缴费和财政及村集体资助)。其中增城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人,财政资助标准为10元。

  新农合也有了大病保险后,目前广州市只剩下城镇居民医保人群未有大病保险。广州市医保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正在同步推进,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时,会考虑大病保险的筹资费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都可能会提高,不过目前还没有确定是否提高。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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