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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规范理财产品债券账户

2014年02月14日 07:40    来源: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记者 陈思源)据2月1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显示,央行金融市场司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业内认为,该通知的出现有利于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市场人士指出,这是央行金融市场司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条件。此通知主要在于放开银行理财产品做乙类户,直接参与交易,杜绝银行自由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关联交易。但“通知并没有排除代持行为”,一位分析人士称。

  据悉,通知明文规定:“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

  市场人士指出,这是央行金融市场司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条件。通知共分十七条,明确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的各项条件。其中,央行规定,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的,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并不是下发至所有银行,仅下发至16家商业银行,除了五大行外,还包括中信、光大、华夏、平安、招行、浦发、兴业、民生银行及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商业银行理财开户多为丙类户,去年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一度暂停,其后也酝酿一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升级为乙类户,但央行并未正式发文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此次发文旨在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行为,将进一步规范了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有利于管理理财产品的风险。”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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