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通过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