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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的先手棋 是价格还是输出?

2014年01月29日 07: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编者按:近年来,以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为代表的传统产业,以及以光伏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出现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内同质化竞争堪称“惨烈”,造成大量能源资源浪费。为此,国务院继去年出台《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后,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委相继推出配套和具体措施,形成“组合拳”。我们今日推出专题,从各个部委推出的措施中来观察化解产能过剩的有效办法。

  “产能输出”战略

  带来逾3万亿元对外投资蛋糕

  分析指出,告别过去单纯输出“中国制造”产品的传统路径,转而以资本输出引导多行业产能输出“大潮”,满足不同地区的投资需求,实现“一石数鸟”的多赢局面

  ■本报记者 傅苏颖

  在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后,各部委打出一套“组合拳”,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上除强调以压缩产能的“堵”的政策外,“向海外输出过剩产能”的“疏”的提法正不断成为共识。

  其中,商务部更看重“海外投资”这一方式,商务部一位官员表示:从时间周期看,中国的“产能过剩”问题很难在短期内有所缓解。所以要积极主动地创造外需,加快中国产业资本“走出去”,积极推进“产能输出”战略,不仅可以缓解内部供需矛盾,也必将为中国的全球化发展带来更大收益。

  他还透露:“下一步,海外投资的总体方向会走向备案制,会分类别、分企业性质来处理。不过敏感地区和行业仍不会完全放开。”

  近期,中外经贸合作迅猛发展,各国政要频繁造访中国,且接连抛出巨额贸易大单,这一系列非同寻常的动向引起中国国内舆论的热切关注。阿根廷政府人士日前高调宣布,将从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总价为24.7亿美元的铁路设备,用于提升国有货运铁路的运输能力。据悉,阿根廷计划部部长胡里奥·德维多近期还将飞赴中国洽谈合作具体事宜。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来华商谈投资的外国政要络绎不绝。

  伴随着风云变幻的国际贸易新形势下的贸易新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对外合作政策新主张,特别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装备外交”旋风的刮起,预示着中国对外合作进程将开启新的篇章。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计划的新思维的核心要领是:告别过去单纯输出“中国制造”产品的传统路径,转而以资本输出撬动多行业过剩产能输出“大潮”,满足不同地区的投资需求,实现“一石数鸟”的多赢局面。未来5年内,中国政府将践行这一新思维启动高达5000亿美元(逾3万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计划,这无疑将激起市场“千层浪”。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表示,国家现在加强装备、基础设施、核能、高铁行业的对外投资,将产生大量上下游需求,这些需求会涉及到玻璃水泥等行业。

  中国与东盟以及周边国家有很多互联互通的项目,涉及高速公路和铁路的网点建设。

  “虽然大规模建设期已经过去,但在很多中等水平发达国家,他们还需要铁路、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更新和投入,此时将国内富余的配套产业转过去,也可能是恰逢其时。如果能处理好对不同领域的海外投资安排,会产生好的效益。”霍建国说。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张茉楠指出,国内众多行业甚至包括一些新兴产业的产能利用率均不足75%,以产业升级带动产能消化已成为当务之急。在未来的全球产业格局调整过程中,将按照国际分工价值链进行产业布局的重新分布优化。在此背景下,通过向海外产业转移,不仅有助于过剩产能的消化并推动这些产业的优化升级,更深远的层面将推动中国在全球产业新格局中占据产业链分工的优势地位。

  产能过剩倒逼国企改革 今年央企重组或将迎高峰

    ■本报记者 刘丽靓

  “今年央企重组应该是最近几年最活跃的一年,或将出现一个重组高峰。”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能过剩将倒逼改革,以分类为基础,重组为重要手段,将产能过剩以及产业链条比较极端的包袱放掉将是今年改革的重点。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总体下滑以及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企以及央企利润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财政部1月2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4050.5亿元,同比增长5.9%。另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度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2万亿元,同比增长8.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3万亿元,同比增长3.8%。而之前的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利润增幅分别是17.1%、40.2%、6.4%和2.7%。今年的利润增幅可谓创五年新低。

  从主要行业盈利情况看,实现利润同比降幅较大的行业为有色行业、煤炭行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等。

  煤炭行业中,据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企业偿债能力下降,经营风险加大。前11个月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4.56%,其中大型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21.1%,行业利润同比下降38.8%,亏损企业亏损额405.54亿元,同比增长了80.7%,大型企业利润同比下降37.03%,有33家企业亏损,亏损面36.7%,亏损额比去年增加了16.7个百分点。

  钢铁行业来看,据中钢协统计,2013年前11个月,大中型钢铁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58.15亿元,但盈利能力仍然偏低,主营业务利润率只有0.17%。截至2013年11月末,大中型钢铁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达到69.76%,同比上升1.09个百分点。

  “业绩不佳并非央企不努力,原因在于多数央企集中在利润率较低的传统行业,而钢铁等传统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去年央企为了实现稳增长的目标,采取了十分严厉的降本增效措施。”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副局长廖家生曾表示。

  为此,国资委在近日下发的《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中央企业要根据国有资本的特点,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不盲目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主业,要及时调整,有序退出。超出主业范围、价值创造能力低的业务,要坚决剥离重组。

  “去年国企整个利润上涨幅度缓慢主要原因还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拖后腿问题比较明显。”李锦认为,“与往年不同,未来的国企重组要避免拉郎配,应按照市场需求和规律来重组,以民营经济参与为重要特色,将国企向产业链的高端去升级,减少企业数量。”他还透露,关于国企改革方案,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做好分类和组合的一些细节工作,方案的实施肯定在今年完成。

    “千亿元产业投资基金”为国内过剩产能找境外“下家”

  专家称,产业投资基金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化解过剩产能,但也要警惕海外投资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重大风险

  ■本报记者 丁 鑫

  自去年10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化解“过剩产能”的指导意见后,各部委也在近段时期纷纷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意见。其中,工信部表示,正在组织研究建立鼓励企业“走出去”的产业投资基金,一旦成型,其规模将达千亿元。

  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的王健分析指出,工信部提出了“四个一批”,即,“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从目前情况看,四个一批对于化解产能过剩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通过走出去转移产能仍存在较大空间,企业走出去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渠道。

  对于工信部所提出的“千亿元产业投资基金”,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业投资基金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国化解过剩的产能,这项基金最有可能涉及与民生有关、国内丧失规模优势、能找到对接国家、容易获得政策扶持的轻工业。不过,任浩宁也表示出了些许担心,他指出,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可能很难最大化,海外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会使得产业在转移过程中面临重大风险。

  与此同时,对于让企业“走出去”将会对化解产能过剩的作用,任浩宁认为,让企业“走出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产能过剩,但是将企业外迁并不是最佳手段,来自世界产业格局大调整的冲击会大大削弱过剩产业的生存能力,盲目外迁还会导致资源和财富的流失。解决过剩产能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市场,淘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的政策只能允许部分产能转移流动,绝大部分“不达标”的产能亟待被“消灭”。

  招商证券相关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信部作为多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其在化解产能方面也做出很多工作,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工信部都提出了一些很有效的措施,而此次所提出的建立“千亿元产业投资基金”来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一个“好帮手”,可以给化解产能过剩开辟一个新的渠道。

  上述分析师进一步指出,虽然基金已经在研究和建立的起步阶段,但是一定要对基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的规定和划分,这样才能给产能过剩的行业带来切实有效的作用。另外,企业“走出去”固然是好事,但是外部不稳定的环境也将对企业“走出去”造成一定的阻碍,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将国内市场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主战场,而让“走出去”成为主战场的“好帮手”,这样才能让“千亿元的海外投资基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作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凸出的矛盾,产能过剩已经成为一个系统性、结构性、深层次的问题,并且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也很难规避产能过剩这一“绊脚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提出,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产能过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道路上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化解产能过剩是一个长期过程,“持久战”已不可避免,而建立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将成为我国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最有效果的助推器。

  而对于未来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的方向,任浩宁分析指出,产能过剩是我国各大支柱型产业面临的共同难题,国家层面多次出台数个文件提及此事,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电价政策、补贴政策都作出调整,旨在对过剩产能实施全面打压。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产业、省份、民生问题基本被“摸清”,接下来会有更加严厉的整顿措施出台,以便地方政府能够大胆落实。

    用价格杠杆化解产能过剩效果初显

  化解产能过剩长期工程,应坚持以价格杠杆为主的市场机制为主要手段,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

  ■本报记者 夏 青

  近年来,以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为代表的传统行业,以及以光伏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出现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内同质化竞争堪称“惨烈”,造成大量能源资源浪费。为改变现状,去年以来,国务院和各部委接连出台化解产能“组合拳”,化解产能过剩。其中,国家发改委先后出台化解钢铁、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的具体政策。相较此前的行政限制,此次国家发改委更多采用了价格调节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的作用。

  从日前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的信息来看,效果逐渐显现。

  业内专家表示,化解产能过剩长期工程,应坚持以价格杠杆为主的市场机制为主要手段,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

  化解过剩产能 发改委连出重拳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对于当前多个行业产能过剩的成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表示,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中国各行各业基本上都获得了较高速度的发展。当时过猛的需求使较多产品供不应求、大家都大干快上新建产能,而近年来国际经济复苏艰难,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增长,需求减缓使得产能过剩问题凸显出来。

  产能严重过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诸多问题的根源。如不及时化解,将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鉴于此,发改委在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时,将“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列入了重点工作中。

  实际上,在201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后,发改委就开始进行部署,出台化解钢铁、电解铝行业过剩产能具体措施。

  对于钢铁行业,2013年11月25日,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巡视员李忠娟表示,要把山东、河北等六个重点地区的结构调整作为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重点。在市场引导、监管方面,完善扩大内需和鼓励“走出去”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升产品消费结构;发挥价格杠杆的市场调节作用,研究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建立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信息系统,其中包括横向协同监管的项目信息库和依托协会支撑的行业预警机制,发挥信息化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在电解铝行业,2013年12月23日,发改委、工信部出台了《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其中明确指出,根据电解铝企业上年用电实际水平,分档确定电价。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执行正常的电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启动价格杠杆 效果初显

  与此前行政命令式的手段相比,此次化解过剩产能更注重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

  无论是在钢铁行业还是电解铝行业,此次发改委更多的强调研究实施通过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淘汰落后产能。

  并且,电解铝行业的阶梯电价政策已经开始实施。这是首个试水阶梯电价的产能过剩行业。

  业内专家表示,电力消耗占电解铝生产成本的大头,新政策出台后,过往高能耗,用电成本高企的一部分企业会被硬性淘汰,短期内会促使行业洗牌,一部分企业会被淘汰出局,但长期来看会促进电解铝行业结构调整。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化解过剩产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日前,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钢铁、水泥、电解铝和平板玻璃这些行业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产能利用率有所回升。2013年,钢铁、平板玻璃行业实现了扭亏为盈,铝冶炼行业也大幅度地减亏,船舶行业虽然造船完工量和盈利水平有所下降,但是新承接的订单也在大幅度的增加。

  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从去年年底摸底的情况看,各地基本上都停止了这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对违规在建的项目也进行清理,叫停了违规在建的项目,未开工的项目也不再开工。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化解本地区产能过剩矛盾相关的配套政策,有的跟辖区内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认真分解淘汰压缩任务与责任。从部门来看,各部门都加大了化解产能过剩的力度,包括国土、环保、质检总局等都下发了一些文件,停止核准备案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也停止办理用地预审、环评、岸线使用等手续,规范行业准入,清理项目贷款。同时,根据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淘汰过剩产能需要资本市场

  ■乔誌东

  日前,河北省省长张庆伟立下军令状:“钢铁、水泥、玻璃,新增一吨产能,党政同责,就地免职必须执行。”锵锵誓言,掷地有声,至少让河北乃至全国人民在与雾霾的抗争中占据了“主动”。的确,我国的产能过剩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坚决消化过剩产能,是中国经济实现“升级版”必须应对的重大考验。

  伴随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产能过剩几乎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产能过剩矛盾尤其凸出。基于此,2013 年10 月,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旨在指导这些行业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

  其实,如果抛去行业因素,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审视产能过剩问题不难发现,产能过剩是每个经济体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经阶段,也是经济体制转型与增长方式转变的阶段性特征。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钢铁行业的大规模兼并收购,此后发生光化学污染也暴露出因产能过剩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在冷战后成功进行了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也同时对过剩的产能进行了消化,从而实现了进一步的飞跃。

  目前,我国工业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为产能过剩,根本上,还是我们过去较长时间更多地依赖投资拉动经济造成的。为此,如果生产能力提升,消费能力却没跟进,于是产能过剩就摆在我们面前。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任务,现在对于中国经济来说,我们主要矛盾不是速度问题,而是质量问题。越是依赖投资,产能过剩就积弊愈深,这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

  如何能消化过剩的产能呢?其实国家早已对此三令五申。去年,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曾采取“组合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第一,价格改革。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第二,总量控制。有关部门已经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形成能源消费总量倒逼机制,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第三,实行问责。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第四,盘活存量。在产能总量等量置换的基础上,推行减量置换,确保新上项目产能小于或等于淘汰项目产能。

  值得期待的是,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以及近日监管部门出台的面向创业板和新三板,推进小微企业并购重组的各项利好,能极大地推进能源企业、尤其是小微能源企业的并购重组以及“走出去”,进行供给端的有机整合。这不仅是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有力举措,效果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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