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规模较大的中型企业发展态势较好,有并购其他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规模较小的微型企业也是潜在被收购的对象,有被收购的需求。所以这个规则的出台,使得新三板挂牌公司并购重组有法可依,是一项重大利好。”针对证监会关于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的表态,东北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郭晴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日前,证监会表示正在抓紧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成熟后将尽快推出。此前,证监会指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未来这类公司并购重组的机会可能会更多,交易会更频繁,但并购重组的方式和特点可能与上市公司有所不同。此外,并购重组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据记者了解,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在此前实施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已经适当增加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则性要求,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防控内幕交易等方面,并明确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按照“定向发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也就是在新三板进行。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或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从新三板发展带来的机会来看,行业的春天已经到来。”申银万国场外市场总部总经理蒋曙云表示,新三板的业务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转板和再融资,并购重组、优先股发行、私募债发行、资产证券化等都大有可为。“特别是并购重组,新三板给了优质中小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的机会,券商可以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的发展,券商的整个业务链条都会在新三板市场浮现。”
郭晴丽认为,对于新三板而言,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的制定,使得整个新三板的制度更加健全,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