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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融融”过大年之一:有“钱”无“贼”

2014年01月26日 07: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史博超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年底的红包飞了好一阵了,在“钱味儿”的作用下,不法分子也盯上了你的荷包,各类金融欺诈案件频频发生。为此,银监会提醒金融消费者需警惕3种常见的金融诈骗活动,做到“三不二要”。

  日前,湖北宜昌市长阳县一名市民就遭遇到了金融诈骗。事情的经过是:市民刘女士接到了自称是“公安局民警”的一通电话,电话中的“民警”称,在一份寄送给她的包裹中发现大量毒品。要对刘女士的账户进行冻结,建议她将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随后,刘女士赶到某银行网点,准备在ATM机上汇款。银行工作人员发觉不对,劝说她暂停汇款。而刘女士为了赶快洗脱自己藏毒的“嫌疑”,不仅对工作人员的好意劝阻置之不理,还大声责骂对方。工作人员只好在一旁尽量拖延其转账的时间,并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建议她暂停交易,同时当场向其宣讲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段、案例。此时的刘女士才恍然大悟,对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感激不已。

  金融诈骗三种常见方式

  据介绍,目前金融诈骗活动有三种常见方式:

  一是设置利益诱饵骗取汇款:典型的有诈骗分子采用电话或短信群发的方式,发布“活动中奖”、“低息无抵押小额贷款”、“税费退返”等消息,巧立名目要求受害者向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汇出“手续费”、“公证费”、“邮寄费”、“税费返点”等款项;

  二是编排突发事件扰乱防范意识:典型的有冒充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信息平台,发布“银行卡异地巨额消费”短信,冒充亲朋好友在异地急需资金救急等,诱骗群众汇出资金;

  三是捏造子虚乌有事项干扰正常判断:典型的有谎称“账户涉嫌洗钱犯罪”、“个人信息遭泄、银行账户不安全”、“邮寄的物品中藏有毒品”等,要求消费者直接将账户资金转入所谓的“公共安全部门设立的安全账户”以“保障资金安全”,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套取消费者的账户名称和交易密码。

  银监会喊你守好自己的小金库

  123日,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发布提示,要求银行要协助消费者,加强对各类诈骗活动的监测、防范,助力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诈骗事件。例如,及时通过网站、电话语音提示、短信平台以及网点告示等手段,对消费者予以提醒。

  为防止银行业消费者利益受损,中国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同时提醒广大银行业消费者在应对诈骗活动时,尽量做到“三不二要”。

  ·不轻信不法分子的利益诱惑,提高警惕,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设置圈套的机会;

  ·不向来历不明的人物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在不能得到完全确认的情况下,不向陌生人账户汇款、转账。对于双方有频繁资金往来的人员,在汇款、转账之前也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同时妥善留存相关单据。

  ·要随时提高警惕,遇到自己不熟悉、不知道的情况,一定要先多方核实再采取行动;

  ·要及时报案,发觉可能上当受骗,不要存有侥幸心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及时联系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寻求帮助。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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