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为标准,监督管理国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并联合组织开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评估。
通知要求,此次评估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为依据,对象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个阶段,完成时间分别为2014年1月底和3月底。
(责任编辑: 蒋诗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