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财政科研资金突出助优扶强,流向能创新、善攻坚的优秀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应当居于核心位置;科技投入则是创新发展的物质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发展,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始终将科技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国财政科技支出从2006年的1688.5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约5600.1亿元,年均增长22.73%,7年累计2.42万亿元。
钱有了,花得是否有效率,是否能取得良好的效益,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李克强总理在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将科技资金“用到刀刃上”。
发挥好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对于企业来说,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基础性、前沿性科技领域,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短期内往往很难收回。这无疑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热情。此时,就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介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财政资金应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同时,政府也应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础科研,又搞应用研究,促进科学与技术、科技与产业融合,推动成果产业化、市场化。
在科技创新中,政府既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不可“缺位”;但是也不宜“越位”,直接介入科技研发的具体过程。当前,我国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总体效益仍需提高,具体表现在:一些科技资源分散封闭重复,投入结构不尽合理,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引导支持机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亟待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举例来说,中国已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专利申请国,但是没有一家中国公司能入围“2013全球创新企业百强”。与科技创新同样重要的是体制机制创新,这就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
为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申报、立项、评审和批准制度,健全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这意味着,我国科研人员的宝贵时间和精力将不会耗费在“跑项目”和“过考核”上,能够真正静下心来做研究。在此基础上,也要强化资金监管,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制度,杜绝一题多报、重复资助等现象,消除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弊端。
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政府要大力减少和纠正用行政手段包揽、直接介入或干预科技创新活动的做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创新激励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上来,发挥好“推手”作用,为科技创新之树“施肥增养”。在研发方向、资源配置和经费使用、项目评审以及成果评价和应用等各个环节,都要放手让市场“说话”,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科研工作者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要完善分配政策,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积极理顺薪酬体制和激励机制,让他们体面地、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让创造性智力活动得到应有的回报,让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来。
“科技肩负重托,创新成就未来”。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了部署。惟有改革,才能冲破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 只有让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发挥好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才能真正进入创新型国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