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及行业自律工作。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规定由基金行业协会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工作。
值得注意的还有,2013年6月,《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职责分工通知》)明确了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经中央编办同意,由基金业协会具体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等工作并履行自律监管职能的目的,就是为了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职责分工通知》要求,保持对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连续性,促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健康规范发展。
张晓军亦透露,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私募基金管理法规,并将与发展改革委建立共同促进私募股权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的协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