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利而聚,似乎是资本市场的天然属性。证监会主席肖钢也直言:资本市场是资金场、信息场和名利场。
不过,在各类利益圈交织的资本市场,总有人想提前知道底牌,铤而走险触发内幕交易,其案发区涵盖了朋友圈、校友圈、生意圈等各类圈子。靠圈子听消息买股票,成为一小撮短视者的牟利捷径。
多样的泄密对象
在30起案例中,除内幕信息知情人自己买卖股票外,有13起案件是知情人泄密给了亲属,其中绝大多数属夫妻关系,此外还有父母、兄弟等
据记者梳理,2013年,证监会网站累计披露了30起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暴露了形形色色的利益圈。统计显示,上市公司内幕交易主要集中发生于三个敏感时段,即重组预案、财务报告披露和高送转预案发布之前。泄密者主要为上市公司高管、重组标的公司高管,以及中介机构人士等。而牵涉内幕交易的关系网则包罗了亲属、密友、同学、师生、生意伙伴等“圈子”。
在30起案例中,除内幕信息知情人自己买卖股票外,有13起案件是知情人泄密给了亲属,其中绝大多数属夫妻关系,此外还有父母、兄弟等,如天龙股份、龙源技术、博云新材、云内动力、舒泰神等公司的内幕交易案;另外有4起案件的受罚者涉及泄密者的生意伙伴,牵涉中航重机、万顺股份、宏达股份、森源电气等公司;同时,有4起案件涉及多年好友,交易股票包括春晖股份、安诺其等;3起涉及校友或老师,股票包括安诺其、领先科技等。
“主体群体化、裙带化,形成窝案、串案是内幕交易的一大特点,毕竟消息在亲戚朋友间层层传递,扩散范围广,速度快。”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外,还有一些政府官员会在研究或审批企业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卷入内幕交易。”
易破的“防火墙”
同学会、饭局通常是内幕消息的源头;机构决策者借助与上市公司核心高管的关系,“刺探军情”;类似商学院的小圈子也容易成为内幕消息的散布地
同学会、饭局通常是内幕消息的源头。
安诺其的案件就是祸起饭局。关键人物徐某,是安诺其股东嘉兆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其在获悉安诺其重组的内幕消息后,泄露给相识多年的好友罗永斌及其妻蒯雯瑾,二者获知内幕消息后提前“埋伏”,并于公司发布重组预案后的第4个涨停日全部卖出,共计套利约285万元。
徐某是如何获悉内幕消息的呢?饭局。徐某是安诺其董事长纪某的大学师兄。2012年1月5日的晚上,纪某与徐某等人吃饭。吃饭的时候,徐某问纪某元旦在忙什么,纪某说在忙收购湖北一家公司的资产重组事情。徐某问纪某进展怎么样,纪某说月底就差不多了。此外,二人还聊了安诺其发展壮大的问题。在酒桌上的觥筹交错中,“防火墙”轰然倒塌。
值得注意的另一类情形是,基金等机构的投资决策者,借助其与上市公司核心高管的关系,也会循循善诱刺探军情,以获取内幕交易谋利。而上市公司高管面对打听、刺探和印证没有保持足够谨慎,也会令对方有可乘之机,最后殃及自身。此外,类似商学院的小圈子也容易成为内幕消息的散布地。
严厉的违规处罚
内幕交易罪的成立并不以行为人卖出获利为要件,行为人只要在敏感期内实施买入、卖出、泄露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买入、卖出等行为中的一种,且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罪
那么,内幕交易者铤而走险,是否就能获得高额收益?
记者统计上述案例中已有结算金额发现,虽然从交易笔数上看盈利者居多,但从合计金额上看,赚的不如亏的多——上述内幕交易的亏损总额达3675万元,盈利总额仅1521万元。
“内幕交易罪的成立并不以行为人卖出获利为要件,行为人只要在敏感期内实施买入、卖出、泄露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买入、卖出等行为中的一种,且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罪。”有投行人士表示。也就是说,即便亏损,内幕交易者依然难逃处罚。
一个显著的现象是,2013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深交所近日披露,2013年,深交所累计上报异动线索133起,较上年增加34%,其中涉嫌内幕交易线索108起,占比81%,较上年增加29%。
有保荐人对记者说:“近年来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确查得越来越严,我们做项目的时候也再三跟人强调不要搞‘小动作’。比如重组,我们都要在公司刚有并购意向、与我们签保密协议之前,就跟公司高管千叮万嘱,一定不能做内幕交易。通常,重组在正式停牌前一年就开始筹划了,一旦内幕交易被查出,严重的话导致重组流产,内幕交易者自己也很难赚到,亏损不说,还要罚款,太不值得。”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