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和银监会对银行代卖保险监管《征求意见稿》发布9个月后,新规终于浮出水面。昨日,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的新规定,犹豫期从以往的10个自然日延长至15个自然日。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原则上主要销售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且必须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新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
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应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去年3月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不得再在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随后,北京市很多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就主动开始了产品调整。去年上半年,农行、建行、工行等多家银行内部就下发通知,不再在银行渠道代理销售针对65岁以上老人的寿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