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与知识产权局六部委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23条支持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举措,包括: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不仅支持科技企业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适当放宽科技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简化发行条件,还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
———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积极发展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融资。积极推动产融结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公司按规定设立财务公司,强化其为集团内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培育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风险共控合作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除了支持科技企业在A股和境外股市上市,还支持科技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研究允许科技上市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可转债等作为并购工具的可行性。鼓励科技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壮大。
———鼓励其他各类市场主体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现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探索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并购重组监管制度,规范引导其并购重组活动。
———保险方面,要求建立和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企业的科技保险专营机构,为科技企业降低风险损失、实现稳健经营提供支持。加快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提高科技保险服务质量。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创新科技资金投入方式,进一步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拓宽科技创新信贷资金来源。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