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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箭指不尽责 五新股发行今天急“刹车”

2014年01月13日 15:22    来源: 新民晚报     

  管理层对新股发行过程监管力度进一步加码。昨天晚上,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在询价、路演、报价、风险提示等环节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行为监管,从尽责履职、信息披露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新政明确三方面内容

  《措施》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

  首先,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严控信息不对称。若发现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将中止其发行,并依法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其次,若拟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须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第三,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IPO网下询价。若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箭指不尽责不诚信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配套举措之一,新发布的《措施》并未走行政干预价格的回头路,而是在推进市场化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大方向下,将监管矛头进一步指向询定价过程中的不归位尽责和不诚信行为。

  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0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场化改革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严格遵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及其配套规则,在新股发行方案设计和发行承销过程中,注意维护市场公平,合理设定新股和老股的配比数量、网上和网下的分配比例、承销费用的分担原则,平衡投融资双方的利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新股今暂缓发行

  根据证监会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新股公司首先要准备记录其询价、路演过程的相关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抽查;一些定价估值高于同业水平的公司,需在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三周后,方能开始网上申购。因此,创业板新股汇金股份、东方网力、绿盟科技、恒华科技及中小板慈铭体检,昨夜分别紧急公告:暂缓新股发行或推迟刊登发行公告,此前预计的发行时间表也将调整。

  按原计划,这5家公司今天刊登发行公告,确定发行价和新老股份发行数量,举行网上路演,并在明天进行网上申购。据了解,其他尚未刊登发行公告的新股,可能也将视各自情况,调整发行时间安排。也就是说,余下30多家过会企业均拟补报2013年年报,预计要到3月份才能发行。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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