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北大荒发布了拟3亿元购买石墨矿的公告,公告一经刊出,立即受到了市场的一片质疑。《证券日报》此前曾对此现象进行报道,并提出质疑,认为此次收购的标的原本是大股东的拟收购对象,却突然变成了上市公司主导收购,或许另有它因。而也有媒体认为,公司的购买价格颇有蹊跷之处。
对此,北大荒在1月4日发布公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回复。但是,对比两则公告中可以看出,对于此次购入石墨矿的后续发展,北大荒的公告前后表述有明显差别,此前,公司称将分四步走,包括开采、出售、建设加工厂等,甚至在公告中描述了石墨加工厂的建设投资、收回投资的年限等。而在最新的公告中,收购石墨矿却变成了“战略储备”。
3亿元接盘929万元探矿权
媒体对北大荒3亿元买石墨矿的主要质疑之一即是交易价格。
北大荒称,“近日,有投资者出具了《黑龙江省萝北县四方山林场东部大鳞片石墨矿普查探矿权转让公示》。此文件内容显示:在有效期限为2010年至2012年内,黑龙江省萝北县四方山林场东部大鳞片石墨矿普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150万元,受让人为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对“150万元探矿权,为什么以3亿元价格收购”表示质疑,北大荒解释称,依据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转让方约定,除探矿权转让价款150万元外,探矿权价款779.21万元亦由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因此该探矿权的实际取得价款为929.21万元。
但是,一项以929.21万元转让的探矿权,为什么北大荒要花费3亿元的高价来购入呢?公司于1月4日的公告中称,2013年5月6日,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探矿权的详查和评审、备案工作。经评估,该探矿权价值为68542.04万元。公司经与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协商,结合勘察投入和探矿权风险溢价,确定股权收购价款为3亿元。
不过,对于媒体质疑称,查不到中建勘探黑龙江总队的详查报告之事,北大荒未予回应。
公告前后矛盾后续成谜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北大荒对于石墨矿未来的发展前后公告不一致,出现前后矛盾的内容。
对于收购石墨矿之后的工作安排,北大荒曾在早期公告称,“拥有探矿权后分四步走,第一步办理天迈采矿权;第二部开采矿产资源出售原矿;第三步建设石墨初级加工厂生产石墨初级产品;第四步对石墨初级产品进行精深加工生产高端石墨产品”。
同时,公告还叙述了建设工厂的投资、生产能力、年可分配红利,其中强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年可分配红利8749.16万元。约9年(含矿山开采及初级石墨加工厂建设期2年)可收回股权投资和矿山开采及石墨加工厂建设投资。”这种举措,也被认为是北大荒将自己开采和生产石墨产品。
但是,在今年1月4日的公告中,情况却发生了改变。“按照相关流程,探矿权的取得是办理采矿权的基础,公司将尽快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取得采矿权后的主要目的并非很快开采,而是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储备。公司将会以此为基础,谋求和国内大型矿业企业合作,引进先进技术,结合我们的资源,生产例如球形石墨、锂电池和石墨烯等高端产品”。
如果一开始就打算战略储备,并引入合作方,为何会在此前的公告中描述了“公司拥有100%股权可获得的红利”?如果一开始是打算自主开发,所以才会描述了“公司拥有100%股权可获得的红利”,而后为何又变成了“战略储备,引入合作方”?对于北大荒购入石墨矿的事项,《证券日报》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