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整合 沪渝两地试征即将满3年 本报预测——
说来就要来
从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和重庆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
两年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近三年的试点之后,中央的改革大纲将“房产税”变成了“房地产税”,而且“升级”到了立法层面。
基于一线城市连续3个月20%的,三中全会关于财税改革的表述,以及近期国务院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多种迹象表明,房地产税开征近在咫尺。
那么2014年,房地产税会有哪些动作?又有哪些城市可能成为下一个试点房地产税的城市?北京明年是否也实行房地产税?近日,《法制晚报》记者专访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专家稿) 起草组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请他对房产税新动向一一解读。
理由1
三中全会提及财税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5日发布,《决定》强调了要让市场决定性支配资源,涉及房地产的四个方面,即市场化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和财税改革等,均是着眼于房地产业长效机制的建立。
问答
法制晚报记者(以下简称FW):三中全会提出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您怎么看待这个决策?
施正文:由此看出原来的行政主导推进改革,转变为立法,推进这个改革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决定》涉及完善税收制度的部分,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房地产税立法,而且房地产税是《决定》中唯一明确表示要加快立法的税种。
这一提法说明中央对房地产税改革的决心和重视,可能会是房地产改革的一大进步。
理由2
房价上涨趋势仍然明显
2013年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指数,2013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中仅温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出现下降。四大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均超过20%,这也是四大一线城市连续3个月涨幅超20%。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指出,一二线城市集聚了过多的资源,整体上涨趋势依然明显。
问答
FW:将“房产税”变成了“房地产税”,是否会影响房价?您怎么看2014年的房价?
施正文:我觉得,现在房价上涨还有一些压力,不过将来,大城市过高的房价会扭转。
现在很多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导致人不断地涌入,这样就造成房子供不应求,根据价格规律,房价上涨是理所当然的,而随着新型城镇化,一些人就在中小城市就业生活,一些中小城市发展,同时限制大城市发展,这样,房价会自然降下来。
房产税 从试点到立法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11年初上海、重庆启动试点以来,“房产税”在报道中出现的频率明显加快。
2011年1月
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2011年1月
重庆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
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2012年底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正在研究房产税试点,2013年将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
2013年2月
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
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认为,条例出台后,全面征房产税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2013年7月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8月
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时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
理由3
征税抑制上海房价上涨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分别公布有关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从2011年1月28日起,率先拉开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大幕。
两地试点各有不同:上海主要是针对本地家庭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还有外地户籍新购住房,扣除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之后进行征收,税率0.4%到0.6%;重庆则主要针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住房。
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收集了上海、重庆从2009年5月到2012年12月的月度住宅价格数据。研究发现,房产税抑制了上海房价的上涨,但对的抑制效果并不显著。
问答
FW:如果要征房地产税,会是重庆模式还是上海模式?还是另外新的一种模式?
施正文:我认为要区分情况:首先对一些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过高的时候,它的目标应该是以调节房价为主;第二个,税率我们要提高,我认为起始的税率应该接近1%,这样才会有一定的调节力度;第三个,在税率上实行累进税率,这个累进税率不能按照上海现在的税率,要按照房价的高低使用连档。比如说使用1%的税率,第二个征税的180(平),我们可以考虑1.5%,第三个180平,比如说可以百分之多少。最高我认为到3%左右就可以了。
理由4
国务院整合不动产登记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仅可以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也为开征房产税提供了保障。
问答
FW:您觉得2014年在房地产税方面会有哪些动作?
施正文:房地产税作为典型的地方税种,不见得全国要统一开征,中央可以给出一个税率范围,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夺。
事实上,房地产税扩围始终绕不开房地产税立法问题,而立法的确需要一个较长过程。房地产税立法的技术并不复杂,关键是要达成共识,房地产税试点会逐步扩大,但过程会较为漫长。
但就现实而言,扩大房地产税试点的阻力也不小,这其中包括房源复杂、体量大,以及利益集团的阻挠。
理由5
财税改革重头戏将上演
据央广网2013年12月24日报道,财税改革的一些“重头戏”有望明年上演,包括短期的相关财税改革试点扩围和中长期制度改革深化。
在大家最为关注的房地产税方面,相关立法工作和清费立税工作有望加快推进,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另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刘植才日前在合肥调研时表示,房地产税“不会太遥远”。
问答
FW:您觉得2014年北京有可能实行房地产税吗?
施正文:在房地产税开始试点的时候,就是针对房价过高,房地产过热的现象,利用房地产税调节房价。
因此我觉得,接下来的2014年会选择一些房价上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扩大试点的时候,可能有第三套方案出来,这个方案可能会比较灵活,中央提出最低要求和最高要求,比如利率,各地都可以根据中央的文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从调节房价来看,北京具备征收房地产税的条件。从其他方面来看,可能又不完全具备:比如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北京可以暂缓,出于审慎的考虑,北京不要急。其他城市试点比较好,可以倒逼北京试点,如果其他地方试点的好,北京正好可以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