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日前成立全国首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监察支队,以保障项目、发展市场为基础,全方位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今年5月颁布实施《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后,合肥市进一步提高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标准和要求,尤其是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的标后履约情况的跟踪和市场监管工作。“市场监管任务艰巨,建立一支专业化、标准化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迫在眉睫。”合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卫东说。
目前,合肥市招管局已经建立起涵盖管理、服务、业务、监管、廉政等5大类108件的相对较为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体系,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对标前、标中、标后进行全方位监管。
严密的制度链加上有效的执行力,合肥市招管局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执法中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注重标前、标中监管向标前、标中、标后监管并重转变;从单部门执法向跨区域、全系统、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转变;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事中纠正、事后惩戒结合转变。
招投标“合肥模式”引起全国关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在省内外的影响也不断扩大,一大批外地市重点项目,国家、省部属重点项目进场交易。2012年5月,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被安徽省高院正式确定为全省法院涉诉资产(非国有)进场交易惟一平台,代理全省法院系统涉诉资产交易等。2013年,中科大、安徽省财政厅将自身项目委托进场进行交易。这些都标志着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在形成。
制度创新打造“阳光平台”,也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繁荣。今年1至10月,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实现交易额和成交额两项业务指标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交易金额达到1241亿元,成交金额达到1059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4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