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中行招行率先订立“生前遗嘱”

2013年12月26日 07:11    来源: 京华时报     高晨 马文婷

  中资银行开始积极筹备系统性风险的危机处理计划。招商银行昨天发布公告称,董事会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批准及签署“生前遗嘱”的议案》,授权总行分管法律合规事务的高级管理层成员作为应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负责人,批准并签署招商银行2013年度“生前遗嘱”及未来与之相关的年度更新文件。

  招行并非第一家订立生前遗嘱的银行,中国银行此前在12月19日公告称,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和中国监管机构要求,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中行表示,“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银行在美机构应向美国监管机构递交处置计划。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的目的是增强银行风险预警和管理能力,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截至目前,在上市银行中仅招行、中行发布了上述公告,而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还有工行、建行、农行、交行。

  日前,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坚持订立“生前遗嘱”等原则推进试点。这是银监会高层首次对外透露民资银行试点原则,必须“订立生前遗嘱”被市场解读为民营银行自担风险的实质性举措。所谓“订立生前遗嘱”原则,指的是金融机构必须在发起设立前事先递交一个“危机处理计划”,阐明万一金融机构倒闭了该怎么办,财产该如何处置。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7月,美联储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公布了高盛、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美国银行、德意志银行、瑞银、瑞信、花旗、巴克莱九大银行的部分“遗嘱”内容。

  >>名词解释生前遗嘱

  “生前遗嘱”也称清算计划,根据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确定,旨在表明如何在不危及金融系统的前提下自我清算,避免出现“大而不能倒”的银行要求救援。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生前遗嘱”是个舶来品,主要是防止银行系统性风险。设立这样的“生前遗嘱”一方面是为了防御银行大而不倒的风险,一旦银行出现问题,政府救援的成本也会因此降低。另一方面,则是形成高管问责制,让高管在管理银行的过程中更加敬业,对银行的经营更加审慎。中小银行本身体量较小,普通的存款保险制度就可以进行补偿,没必要所有银行都设置“生前遗嘱”。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