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报质疑的“与中国银行海门支行4000万元票据纠纷案未公告”一事,*ST国恒26日公告称并非有意秘而不宣。经申请,公司股票于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辩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海门支行纠纷案的两份判决书直接邮寄给了办案律师,并未邮寄给公司,因此公司并非有意秘而不宣。公司正与杭州甘浙实业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海门支行协商,由杭州甘浙实业有限公司归还海门支行4000万元。
公司同时还公告了法律纠纷对2013年度利润的影响。若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与相关当事人的协商成功,则19宗法律纠纷案件对公司2013年利润影响为调减税前利润2098.70万元;若协商不成功,则调减税前利润2.43亿元。
公司表示,因2013年度尚未结束,且部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法确定,公司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2013年度盈利情况。如果19宗法律纠纷导致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