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同丰A
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内),同丰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同丰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本次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 2013 年 12 月 26 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同丰 A 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同丰 A 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丰 A 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同丰 A 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同丰 A 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同丰 A 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丰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同丰 A 的份额数×同丰 A 折算比例
为保证同丰 A 份额折算的平稳运行,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在计算同丰 A 的折算比例时使用的折算日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这样,由此计算的同丰 A 折算比例亦将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同丰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同丰 A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同丰 A 基金份额净值、同丰 A 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3 年 12 月 26 日),同丰 A 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之同丰 B 份额暂停交易。
2、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3 年 12 月 27 日),同丰A 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日(有关同丰 A 开放日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同丰 B 该日继续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管理人为同丰 A 份额持有者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3 年 12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同丰 A 份额折算及申购赎回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基金份额余额。当日,同丰 B 恢复交易。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