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A股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实现了多项改革突破:新股发行体制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退市制度逐步完善,优先股试点开始推行,现金分红监管进一步明确,并购重组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市场讨论已久的IPO重启方案正式落地。优先股试点的推出,一方面可成为上市公司在现有股票和债券之外的重要直接融资工具;另一方面,也可作为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支付手段,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一直是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改革方向。监管层表示,将严格执行现行的退市制度,实现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推动存在退市可能或需要的公司在法律、规则框架内主动退市;健全完善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对接机制,疏通退市公司转板挂牌交易和重新上市渠道。
在制定退市规则过程中,证监会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安排:一是加强退市信息披露,通过提高披露频率、完善披露内容及加强披露管理等方式,强化退市风险警示机制;二是设置退市整理期,使投资者有“继续持有”或者“卖出”的选择权;三是做好退市后续安排,明确公司终止上市后其股票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四是根据沪深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退市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改革的步伐仍在继续。监管层表示,将进一步壮大主板,丰富主板的内涵。创业板方面,将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拓展市场服务的行业覆盖面,合理设计并尽快推出再融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