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不需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或可全部退出

2013年12月20日 09:07    来源: 成都晚报    

  昨日上午,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介绍,改革有两大任务: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黄淑和说,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来抓,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但在具体实施中,将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

  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黄淑和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以后,我们正在按照要求,抓紧修改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这个意见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实时发布。

  这个意见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深化改革坚持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第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第三,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绝对控股

  黄淑和表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第一 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

  第二 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及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

  第三 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

  第四 不需要国有资本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正研究部分国企员工可持股

  对于“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员工持股的办法”,黄淑和表示,在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目前国资委也是正在研究制定这方面具体实施办法。

  “我认为,实行企业员工直接持股,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将来更好地形成资本持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我们觉得是个很好的办法,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情况,根据将来和激励约束机制的制定,一并加以考虑。”

  探索管理者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讲到薪酬的问题,黄淑和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来要合理确定并且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还有业务消费,对此,国资委下一步主要有三点考虑:

  第一 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责任等,来确定薪酬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经营管理特点和企业负责人选任的方式,探索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第二 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

  第三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规范管理。据法制晚报、新华社

  黄淑和称,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2005年到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发行的可转债,引入民间投资累计达638项,数额累计15146亿。

  


(责任编辑: 马欣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