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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国资控制的国企可全部退出

2013年12月20日 08:29    来源: 成都日报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不需要国有资本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可以全部退出。同时,国资委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实现股权多元化。

  国资委数据显示,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超过53%。

  黄淑和说,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重头戏”来抓。将通过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改革思路包括: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等。

  值得一提的是,国资委提出,不需要国有资本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黄淑和说,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将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普遍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同时,国资委也在研究制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具体实施办法。

  “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黄淑和说,国资委还将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据新华社

  5大看点

  发展混合所有制:

  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

  黄淑和说,国资委将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但在具体实施中,将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管理体制:

  由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向管资本

  黄淑和说,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有些中央企业的子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完成之后,可以改建为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我们也可能会根据情况新设一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但设立多少、怎么设立,我们正在研究;各个地方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不同的办法。”今后各级国资委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界定企业功能:

  国资委已有了初步考虑

  黄淑和介绍,目前国资委已有了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企业内部改革:

  加快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

  黄淑和明确表示,国资委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加快推进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并选择几家央企进行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试点;加大中央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积极推动央企所属企业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规范管理。

  提高上缴红利比例:

  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进行

  黄淑和说,国资委正在配合财政部并商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进程和企业效益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并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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