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最大的亮点就是“市值配售”原则。这一举措将在多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公平认购的权利,可以多大程度上给出改革红利,值得仔细分析。
目前,沪深交易所都明确规定了市值配售的基本标准,一是必须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二是足额预缴申购新股所需资金。不同之处是,沪市申购单位为1000股和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申购单位为500股和500股的整数倍。
针对一些投资者担心“为买新股被迫抛售老股”的问题,深交所给出了解答,持股市值按T-2日日终的市值认定;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在T-1日抛出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票。这就是说,只要在T-2日日终登记市值的时候,确认有这个市值就可以,而不是不能将股票回笼转化为可用资金。
当然,如果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持续看涨,抛售并不划算,并且届时也难以另外筹集到申购新股的资金,则有“浪费”持有市值的问题。笔者认为,这确实是市值配售规则的一个尴尬,但是,由于新股发行都有一个从预披露到正式发行的“空窗期”,投资者可以在此期间做出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财务安排。这一制度也可以促进投资者更加慎重地研判“空窗期”内股市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从而做出相对长远的投资计划,有利于理性投资。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炒新风险”突出地反映在散户身上。据深交所统计,截至2012年底,参与当年新股上市首日买入的账户当中,亏损账户占比56.2%,户均亏损0.59万元。可见散户是炒新行为最主要的受伤者。这固然也与大势疲弱有关,但散户对于形势研判的不足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所以,普通投资者获得市值配售的权利,只是一项基本的制度安排;如何运用好这个制度,力求最大限度获利,是另外一回事。
普通投资者“打新”不一定都会赚钱。打新之后面临两种情况:一是购入的股票是否发行价过高。如果是,无论是散户还是有一定实力的机构,都可能被套牢。二是发行价格比较合理,但随后二级市场股价不断波动,选择抛售时机就很重要。所以,保护普通投资者,实行按市值配售,并不能保证申购新股就一定赚钱,而是通过市值配售的方法把打新专业户清除掉,让真正来投资的人有公平申购新股的权利。
此次市值配售规则尽量考虑了公平问题,一是把非限售股1万元市值作为配售新股的起点,使众多散户可以参与;二是先缴款再配售,防止“指标”浪费;三是禁止借资金优势多配售新股,申购有上限,即不能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四是深市规定同一天发行多只股票时,投资者可以用确认的市值为要件,参与多只股票的申购。
笔者预计,实行新股市值配售之后,“打新专业户”被大力挤压,中小投资者打新股会容易一些。但这并不等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制度的全部。单靠在发行环节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是蹩脚的保护。还应在二级市场制度上“堵漏”、“增项”,一个重要的选项就是深化股票市场税制改革,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可以按持股时间的不同长度设置分级的股票转让税制度。比如持股三年及以上的投资者,出售股票获利,纳税比率相对低一些;持股半年及以下的投资者,出售股票获利,纳税比率相对高一些。可以根据测算情况设置不同档级。有了这样的配套措施,才能够鼓励长期投资,抑制过于频繁的短期进出,更有效地保护散户投资者。
许多人认为,近期行情疲弱是受到新股发行预期的巨大压力。但笔者认为,公众对于IPO政策,特别是优先股、市值配售等具体政策的理解有较大分歧,有些理解偏于负面,才是更重要的原因。如果机制适当,增加股票供给并不一定会造成股市下跌。
笔者认为,随着明年1月新股发行正式亮相,人们会看到一个透明度明显提高的市场,寻价的真实性将显著提高,那么,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就可以调动起来,市场上升的空间会重新打开。